我在3月17日出差,由于时间匆忙,把车子停在了人行道上了,本来我们这也没有停车场和停车位,28号下午到家,有罚单了,到违章处理的地方,被告知10天时间被贴了4次,期间车子没有挪动过,这样合理吗
律师先生您好,我希望得到太原市违章停车的准确施法解释。今年3月7日早上,我送孩子去火车站,我知道哪里不能停车,所以我把车靠在路边,孩子下车,我下车从后座位上给孩子把背包拿下来,我立刻就把车开走。从停车到离开全部时间不足十秒钟,而且车没有熄火,我更没离开车辆,没有交警到车跟前来,也没有填写罚单。但是昨天
晚上有一辆载货超宽超长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志,一辆摩托车闯到机动车上,机动车车主把现场破坏,责任如何分配???、
我在厦门岛内的花鸟市场,由于周围都没有停车位,就只好在人家的店铺前停车,我老婆下车去买花,而我在驾驶坐上等着,大概停了三分钟左右就离开了,然而却被探头拍到,说是违章停车,我想请教诸位律师,这样的处罚是否合理?
昨天晚上我骑电瓶车撞到了1个违章停车的卡车上,把电瓶车和人都伤到了
昨天晚上我骑电瓶车撞到了1个违章停车的卡车上,把电瓶车和人都伤到了,请问违章车是不是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