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房东通过正常手续租了一套两居的房子,准备长期住。现在我住其中一居,把另一居租给了别人,于是我便成了二房东,而大房东也同意我把其中一居转租。我和向我租房的承租人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上很详细,其中有违约处理,并明确合同有效期间不能任意终止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明确违约金数目。目前的情况是承租人现在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另如果发票有多少税额,是否涉及所得税,另合同中注明了装修费用在改变合同时得到补偿,如果到期后从新签定新合同可否认为改变合同了,要求得到补偿呢
我的房子属于集体承租房,持有长期租赁合同,在此前提下,本小区幼儿园认为我这种情况不属于本小区业主,就不能和其他业主一样给予入学费用优惠政策,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谢谢。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合同约定房屋若被征收经济补偿金归承租人,我现在想撤销合同怎么办啊?现在合同还没有生效,但是成立了,是否可以撤销? 请律师们帮帮我啊!!
房客因家父病危,回老家。回来后发现出租屋中凌乱,立即报警。刑侦侦查现场后认定,小偷系撬开阳台门窗进入室内盗窃,并开具了接报回执单。房客损失电脑、金银首饰等物品;房东损失两台电视机。 事情发生后,房东提出:“这两台电视机失窃,房客应该是有义务赔偿的。财产在房客的控制占有保管之下,所以房客对失窃就是有
我在2009年6月28日花7W5千元整店铺转让费(7W5这里面还包括:半年房租,半年物业管理费,店里剩下的点点饰品。)从房东手里转让了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店,并当时签下了两年合同到2011年6月31号到期,并另外加了一条:在合同期内,乙方(就是我)可转让,但要让甲方(房东)知情。并且我们口头协议,店里转让给我的几个包架子,
你好!我和承租人签定的门面租赁合同期为一年,并在合同中规定承租人在合同期满后于2010年9月2日将门面返还给我,超过此期限,由承租人向我支付每天30元的违约金。租赁期满前一周,我通知承租人说我朋友要租我的门面,但我可以优先租给你。承租人说你租给你朋友吧。于是我要他将门面里的东西搬走,他答应了,可是迟迟不搬,至今
我(房东)的毛坯房通过中介 以700元出租给了张先生2年(期限未满),而张先生未经过我同意,将房子1300转租给了第三方入住。张先生违约了,合同书上的条款。我本人想收会房子,可张先生不同意,还口头威胁我(说我锁门,他就砸门。我找中介处理此事,可中介 说只负责协调。 请问律师梦给我指出高招(不起诉的情况下),谢
公司租赁的写字楼,已押三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有一条例是:租赁期未满,承租方提出退租或变更租赁场地,视作违约,,所交纳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条例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