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与妻子协议离婚,协定女儿(当时读高中)由我做监护人,前妻补贴生活费,后考虑到女儿的学习及生活,实际上由其母亲抚养并共同生活,我未补贴生活费。同年值动迁,女儿得动迁款5万元(后用于四年的大学学费)。我个人的名份分得租赁房一间,女儿户口落户其中,2003年女儿作为共有人将租赁房转为产权房。 现我得了重病,我要将房子出卖以支付医药费。请问: 1、我可以提出和女儿析产吗? 2、现我与人同居,我将卖房款委托同居人照顾我可行吗? 2、女儿不同意卖房,亦无能力支付我的医药费,我可以上诉吗? 谢谢!
补充协议说明我们可以住到房子拆迁为止 可是现在房主要求卖房让我们搬走
【急救】!! 由于一些原因我把房子卖给了我的一个小姐妹,然后我向她返租。 另外有个补充协议说明我们可以住到房子拆迁为止,可是现在房主要求卖房,让我们搬走,请问我是否有资格继续住下去? 很急!!请快点回复吖~~~谢谢拉
可以提出离婚吗?此类情况可以怎么要求?上诉费用细则怎么核算?
结婚期为15个月,有一个女儿刚满5个月。 原因是因为双方无信任感,考虑问题和看事方法层次不等,因以前的积怨化解多次无效。男方不经常回家,多则几个月1次少则一周1次,给孩子和没有工作的对方抚养扶助金高兴给不高兴马上撤。(怀孕时还曾叫女方打胎,不给进营养,生产后不照料孩子和女方) ps: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
前面劳动争议对方公司一审败诉并上诉,我方应诉可以要求一审没支持的权利吗
前面在这平台提问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审法院判决用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我方没上诉,主要是没时间怕麻烦,还有律师讲一审是合理的。现用人单位上诉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本人的失业期间的工资收入损失,我方应诉可以要求一审没支持的这部分权利吗?因为一审的二倍经济补偿远不能弥
长达8年的工作,至今都未享受过最基本的社会保险福利,可以上诉要求经济补偿吗?
你好!我是一名金华金盾保安公司的任职保安职工,从2002年11月就正式担任保安,2002年11月到2008年1月就职于杭金衢金华站收费站保安,这期间上晚班也未按国家规定给予任何相关夜班津贴,保安公司于2006年才开始签定聘用合同,到今年就没在签定聘用合同了,现任职在金华成泰合作银行,这8年内,金盾保安公司从未帮我交过社会
2007年冬我一最好的朋友骗我去河北,她说她在那开厂要我去帮她,我当时不肯去,后来她说去到后给我一万,后来我就坐飞机去到她那发现是搞传销我就说要走,可是她却叫同伙关了我三天,后来我就依了她同她去,接着我们到了人多的地方我就耍赖,后来有个好心人报了警,我也就被警察解救出来,2008年她打电话给我,要赔我3000元
在判定工伤的前提下,伤者因无钱支付治疗费用时候可以通过法院要求被告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呢?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今年7月份在北京某建筑施工单位参加施工作业时不小心被电锤打断了右手第4节手指,因为没钱治疗所以去找用人单位要钱治病,但用人单位在开始分2次共给于了400元钱后就(以推托责任为由)变相拒绝支付药费,后来我父亲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后来法院要求用人单位先给于了2000元叫我父亲去医院检查,
我购买的商品房于2007年1月交房,180日内办理了产权证,但是土地证2010年9月才办理下来,这个算不算违规,可以告开发商万分之二每日的赔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