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现在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您一下。A转下一个店面,后来A与房东签下了租赁合同。但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是以A的女友的名字办理的。后来A与B签订了转让合同,把店面转让给了B。B先付给A部分转让费,剩余的转让费按照合同规定20日之后付清。但是后来B又不想要这个店面,想取消合同。A不同意。想要起诉。不知道这种起诉的成功率大不大、而且A与B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吗、谢谢老师。
各位好!我是企业一名集体合同工,我的公司是由国企员工通过入股的形式注册创办的,因为所经营的业务与这家国企业务相关,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所以公司要以我的名义与本公司的一位股东签订一份股份转让合同,使其合法化。而我只是个“傀儡”,有名无实。这其中若产生法律上的问题,我该怎么保护自己? 我并未支付股金,他
商铺合同签订五年做中餐,签订时业主说如转让要经过他们同意或协商方可转让,如不经同意私自转让或停业三天以上算违约,就付违约金两个月的房租,如停业一个月就没收本店的不动产,现营业半年,总投资八百万,由于租金太高等很多原因经营不下去,每天营业额不足付工资,想转让可业主不予任何表示,他让我继续营业租金以后从
我今天7月转让一个门面给别人,现在8月份,别人说那边要拆迁了,叫我退还转让费,说我们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请问有这说法吗?
我在六年前与村委会签了一份鱼塘承包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了拆迁补偿款,但六年后政府出台了与此地块专项的折迁补偿条例,当时签定的拆迁补偿款远远低于现在政府拆迁条例中的补偿款,现在面临拆迁。请问:是以我们合同中签定的老的补偿条款为准?还是以六年后政府出台的专门补偿条款为准?哪项规定效力优先?有何法律依据吗
2010年8月27日我们与对方签定了一份转让合同,还交予对方3万元的押金,合同上规定9月1日把余额付清后合同生效,但今天还是29号,对方就打电话来说,他的厂不转让了,他们把钱退给我们,还说他们在3万元的收据上注明了,余额付清后合同生效,所以他说我们那份合同是无效的,请问是这样的吗?
我转让一个门面,对方拿出他签订的合同原件。我拿到合同原件受法律保护吗 就是我转让过来的门面,我收到的合同以前门面主人签订的合同。
2009年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第十九条法律效力如何,请问在审判实例中有否运用?谢谢!
我看中一个商厦里的一个商铺,转让费为几万元,其中包括全部货和装修还有商场的一万押金,但这店的营业执照上的户主不是现在的店主,现在的店主是早期用户主的名字办的照,执照上的户主为韩国人,现在在韩国,这个韩国的户主是现在户主的朋友,我想避免执照上的户主今后变卦,需要那个在韩国的户主提供什么东西,还有协议上
我看中一个商厦里的一个商铺,转让费为几万元,其中包括全部货和装修还有商场的一万押金,但这店的营业执照上的户主不是现在的店主,现在的店主是早期用户主的名字办的照,执照上的户主为韩国人,现在在韩国,这个韩国的户主是现在户主的朋友,我想避免执照上的户主今后变卦,需要那个在韩国的户主提供什么东西,还有协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