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1942-1949年参加革命,在国民党担任保长,从事地下党工作,立下很大功劳。但在解放初期被人陷害错判为恶霸地主,后因受不住迫害而自尽。一直得不到平反,后来才知道上级已经有平反的文件下达,但给当地官员以其后代已绝为由截留在法院,当地法院院长亲口说过此事,而且在他口中得知我爷爷的革命功绩在高要市最大。我们数次到市府和民政厅要求给我爷爷平反都遭到粗暴拒绝!省民政厅又以不能跨级处理为由拒绝受理,请问怎样才能帮我爷爷平反伸冤?
爷爷曾是国民党军官,曾是台湾户籍,但是后来回到大陆恢复大陆户籍,亲属可以申请台湾户籍吗?
我爷爷是大陆的,国民党时期曾随大部分国民党驻扎到台湾,并且改为台湾户籍,国民党战败后他回到大陆并且结婚生子,现在他已经去世了,像这种情况,我可以改成台湾户籍么?还有我本人现在在国外留学,如果不能改户籍可以去台湾找工作么?谢谢
十月二号,我爷爷去小区到老年活动中心想看人家放采茶戏的,结果在进来活动中心的门,里面冲出一伙人。是警察在抓赌博的人,结果一个警察再在追一个女赌徒的时候把我爷爷撞到在地。我爷爷被撞到骨折,现在刚做完手术,花费要好几万块钱。请问这个责任怎么划分、那个警察和女赌徒都知道是谁。 希望快点解答,现在我父母都燋
父亲去世十余年,母亲未改嫁。爷爷奶奶最近去世。老人有儿女六人。我父亲排行老四。我母亲或者我本人是否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可是我本人没有赡养老人、也有权继承吗?
奶奶不愿将爷爷的遗产分给姑姑,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她是否可以多要份数?
我爷爷奶奶有2个女儿1个儿子(儿子为我父亲),我大姑姑很77年就出嫁,二姑姑户口一直和我爷爷他们一起。后因我爷爷瘫痪,就回农村依靠和我父母过日子,与我父母生活8年后因病去世,当时我爷爷在市里有2套小单元房子,2套共计100平米,爷爷去世时没留下遗书。可后因城市规划,旧房子要拆掉换新。但有一政策是有机会买2套,
他有4个子女..第2那个儿子和他一起住..但自从过身之后..第2个儿子据为己有..不愿意拿房子出来分割! 其实那3个儿子有权申请继承或对他进行起诉吗? 我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吗?
我母亲在我14岁的时候去世,后来父亲又娶了继母,并把继母的户口迁入爷爷的房子内,后来爷爷去世后,户口本上只留下父亲与继母的名字,父亲是户主,由于爷爷的这套房子是老公房,厕所当时是格用的,不能买产权,但房卡本上仍旧是爷爷的名字。我的户口是在我外婆留给我妈妈的一套小房子里。我工作后,我希望把小房子的产权买
王生的儿子不幸车祸去世,儿媳随后改嫁,留下2岁的孙,请问王生即孩子的爷爷奶奶能否成为该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法律程序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