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限是2011年4月31日,但是房东要求我在2011年1月31日走,原因是房东把房子给卖了。给我三个月的时间搬走,我现在不想搬。因为我的房子要在12月份装修。 租房合同中写了“承租期间,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则要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贴补对方中介费或提前半个月交出房屋”。 现在房东的态度非常的强硬,他说,他已经提前通知我了也给了我三个月的时间,已经是按合同办事了。 现在这样的情况房东算不算违约?我还能不能再租下去?房东现在收了到1.31号的房钱。
我和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尚未到期,但是他跑到我的营业场所跟我的员工说要收房子,导致我店现在人员流失严重,生意直线下降,我该怎么办?在我与房东有口头续签房子的前提下我刚花大价钱装修了店面,现在他却不认帐,我该怎么办?
租房合同2009年10月21日已经到期,然后房租是交到11月21日的,现在我不想租了,房东要我交违约
我的租房合同从2009年4月4日--2009年10月21日,只签了半年,现在已经到期,然后房租是交到11月21日的,现在我不想租了,房东要我交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我的押金交了400元。
租给中介的房子已经到期了,中介却说依照合同我们应该配合他延期交房,我们还能收回来房子吗?
合同相关的条款是: 委托期届满,若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配置乙方将出租期延长,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内,乙方仍按委托期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给甲方。 但是他们没有正式的书面的告诉我们他们还有客户继续租房,以前也说不续租了,到期之前谈的时候他们说多住10天,到期那天他们又说
我是房东,我租出去的房子的租期已经到了,但是租房子的人不搬,应该怎么办?房子里面还有那人的东西,如果私自开门会不会有责任?具体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租住的房子才一个月,合同规定是一年,交了半年租金,今天房东说要装修,限我一个星期搬出去,现在房子特别不好找,我说一个星期可能太仓促了,房东说不行,不然一个星期也得找其他地方住,我想请问,这个可不可以向他要,比如我这段时间找房子,差不多条件的租金贵的损失,或者,我需要在外面住一段时间所产生的费用
租房人由于欠账太多跑了,但合同未到期我该怎么办。【租房人装修了房子】
租房人由于欠账太多跑了,但合同未到期我该怎么办。【租房人装修了房子】 租房人已经付了半年房租,现在人间蒸发连警察都找不到,我可以终止合同吗、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我是从2008-5-1至2011-4-31日签的租房合同,现在房子未到期,房东已经把房子卖了并要求于2010-1-31号搬走。我不想搬走因为买的房子要在12月份才能拿到开始装修,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装修好。现在房东的态度更强硬,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