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小姐存在经济纠纷,即我与A小姐2011年底存在借贷关系,当时A小姐怀孕,其与其老公要求我把还款打入其老公帐号,本息还清后,A小姐和她老公不承认打入A小姐老公帐号的还款,并多次滋扰恐吓,目前我已起诉A小姐,案件正在审理中。但A小姐已先后延期了两次。 如上所述,我与A小姐的借贷关系发生在2011年,而在我准备诉讼期间,A小姐授意其亲戚,用其亲戚的担保公司将我的房产“占用”,并发短信威胁我要用该公司将我的房产“网签”,经查,其亲戚的担保公司2012年8月才成立,而且我与该担保公司无任何经济(抵押担保)关系,而目前我在房管所查我的房产状态是被该担保公司“占用”。 现在,我应该怎么做?是等与A小姐的案子完结再处理房屋被占用的问题?还是应该同时再起诉A小姐亲戚的担保公司?
我朋友开办一家担保公司,为需要贷款的人提供担保,现在与贷款人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由贷款人将自己合法的房屋转让给担保公司,约定贷款人到期履行了还款义务的,担保公司将房屋退还贷款人,如贷款人到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转让房屋将归担保公司所有。《房屋转让协议》想到公证处公证。请问:1、上述做法是否合法?
房屋抵押贷款,有担保公司担保,如果房子拍卖的金额达不到借款的金额,这时候由担保公司担保偿还差额,如果
房屋抵押贷款,有担保公司担保,如果房子拍卖的金额达不到借款的金额,这时候由担保公司担保偿还差额,如果担保公司倒闭了,这些债务处理?有没有什么法规可以界定的?谢谢
某三人共同开办公司,三方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共同购买经营房屋给公司使用,但同时约定房屋产权暂办在某两个人名下,而不是公司名下,所以产权证上是公司两个股东的名字。现该公司与我签署了15年的承包经营合同,明确规定承包期内这个公司与公司所占房屋皆归我使用,并约定我有房屋转租权。现我想将部分房屋转租,是否可以?
为了有限公司运作,法人以自已的房屋担保公司付款履行,现在资不抵债,债权人告债务人
我是一有限公司的法人,以自已的房产作保鉴了一份付款协议,如有限公司无力支付,将以房产抵押,而此房是唯一的住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加之是离婚前财产,前夫是台湾人,当时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请是否还会涉及前夫的权限?
父亲欠银行贷款,担保公司派社会人员占用女儿房产,至其无法正常居住与租售,现其父亲失踪,请问现在孩子该怎么办?
投资担保工司主要从事哪些业务?有真办实事的吗?网上发布的好多那样的公司都是骗子、可以用法律来解决吗
投资担保工司主要从事哪些业务?有真办实事的吗?网上发布的好多那样的公司都是骗子、可以用法律来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