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 买卖双方自愿私下交易 怎样保证双方的权益?
我有一同事,非本地户口,想买房,但是克拉玛依市区二手房价太高了。正巧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要卖,价格便宜,同事给房主已经谈好,就是这套房子是07年的房子,目前房主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我的同事担心买后付过钱后,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证,但是又很想买那套房子,目前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求专业律师帮忙拿个主意,谢谢!
我于去年与它人签室一份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来知道我市没有允许经济适用房买卖,请问我签的合同是无效吗。我可以作废合同吗,如果取消合同我承接什么责任? 有人说我现在取消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承担吗?如果承担都有那些责任
问 题: 李坤律师,您好!本人于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将一套部队经济适用新房卖出,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方应遵守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以及《关于产权转让的约定》“1、本房屋属部队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在市场交易。只能作为居住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天天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早9点至晚6点,是间休息1个钟头(午餐12点30至1点30)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底薪为正式员工1400;试用员工800;周一到五我们上班的时间已经达到40小时,周六上班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加班,能否争取到加班工资及赔偿?2.由于公司为了每月的收入规定每个
我想咨询一下双方都应承担哪些责任责任,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是发生在工地上的事情,甲乙两方同时施工,甲方在楼上突然掉下了一快木砖,这是乙方的一名工人正在下面用切割机切木头,刚好砸到他的背上,可能因自身原因,因一激动紧握切割机的工人一下把自己的脚趾头切掉一根,甲方说全部责任在于乙方,甲方要求乙方一次性拿出两万块赔偿给乙方,也就私了,这当然不合理,我想咨询一下
各位律师朋友我想请问一下,嘉兴这边久久小区(经济适用房)到2010年10月30号满5年,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业主要出售政府是否也有权回收。
因为房产证上是原房主名字,而房子还未交房,房产证可能要3年左右才拿得到,并且房产证上是原房主的名字。想知道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到事项。
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看中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要2012年3月才满5年,但是房产证上的房主目前在美国,近期回不来,委托他的父母在卖(没有委托公正,房子本来是他父母买的,只不过房产证写的儿子的名字,他父母说如果到时候反悔赔偿双倍的购房款),我们如果和他父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请问有什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