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偿时通过法院审理确认的债权是否优先于没有通过法院确认的债权?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没有可执行物,可以由债权人提出让对方破产吗?
帐面资金为零,也没有可执行物,是不是可以认为对方资不抵债,可以由债权人提出让对方破产?对方是内资公司,如果可以的话,诉讼费是多少?走什么流程? 可以在申请对方破产的同时,要求其上级公司承担其债务?还是这种法律关系自动形成?
如果法院接受了债权人提交企业法人破产的申请书,到了期限没有给债权人发出受不受理裁定破产的裁定书,怎办
按破产法所说: 5日向债务人发出通知,7日债务人异议,10日裁定,这前后累计时间为; 22天. 就打个比方:10号债权人提交申请,法院最迟:15号发出通知,22号裁定受不受理, 如果到了:22号债权人没有收到法院任何通知,那债权人应怎办?
从债权人9月10日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法院应向债务发出通知5天,(9月15日) 债务人异议7天,(9月22日) 法官裁定不裁定前后:15天(本一般是:10天,特殊延期5天)合计:时间为:27天 国庆放:8天, 国庆节后10月15号已经到了破产法所说裁定受不受理的最后期限? 如果不是,请你纠正?
j一审法院把债权人不服不给予受理破产裁定的申请的<<上诉状>>及案卷相关材料移交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只要没超过上诉期及符合上诉的条件就算立庭了吗?中院立庭会不会马上就告知债权人(上诉人)中院的立案号与经办法官的名字? 2.如果一审法院还没移卷已超过<<民事诉讼法>>的时效,按民事诉讼法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过了:25后天就到中院了 那债权人(上诉人)应找哪个法院哪个部门谁去问移卷了没有啊? 请帮回答2问,感谢!
上诉人(债权人)不服一审法院不给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一审法院已移交中院,中院收到后没通知
上诉人(债权人), 就是说上诉人向基层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间是2009年12月8日,中院收到后至今2010年2月23日还没通知上诉人(债权人)已立案和说什么时候开庭,这个情况,上诉人〈〈债权人〉〉应怎么做?
中院收到一审法院移交的《上诉状〉》却没有通知上诉人(债权人)已立案和经办法官名字
就是说:上诉人(债权人)不服一审法院不给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一审法院已移交中院,中院收到后没通知上诉人 债权人向基层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间是2009年12月8日,中院收到后至今2010年2月23日还没通知上诉人(债权人)已立案和说什么时候开庭,这个情况,上诉人〈〈债权人〉〉应怎么做?
中院答复上诉人(债权人)说已退回基层法院《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即债务人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
1。这时基层法院应怎么做?要多久时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2.是裁定不给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是判决。 这个公告费由谁来承担?因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也请回答第2问。感谢!
我在上海做了一个民事诉讼,一审胜诉,被告于2月7日上诉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但是至今我也没有收到上海高院的开庭通知或者判决书之类的文件,请问将近4个月过去了,我们没有收到上海高院的任何法律文书,这是否符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