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独资外企,目前因涉及消防问题,可能有罚款产生,请问如果老板授权中国人处理,可以吗?
我们是国有企业破产员工,单位破产没为我们缴纳医保,与政府协商未果,需要舆论的帮助,国内媒体置之不理,所以向国外媒体求助。
当时房主在外地过不来,是其亲属来的。带的房主房证。中介跟我们说了这个事,我们表示认可,并在合同上上写明“中介已说明房主未到场事宜,双方自愿认可,因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中介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如果出现纠纷或对方为骗子中介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合同如何签署中介可以规避责任。 合同上没有加盖中介合同章,只有一
2007年我们和国内的人合伙办工厂,签订了合作协议,也没有公证。我们负责国外销售,他们负责生产,质量以及财务等。 工厂负责办理了他们当地的营业执照,但是一直未办理正式的开工手续,也就是无照经营。 期间因为质量问题以及不良库存,照成周转问题。国内方私自投入他们自己的资金生产以保证工厂正常运转,但是所生产的
我公司授权b为本公司产品c区域代理,负责商务洽谈事宜(注:按公司规定,对外所签合同以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这样有什么不妥,或不足事项吗?以后会有什么法律纠纷或责任问题 不写这个(注:按公司规定,对外所签合同以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有无影响
李律师您好: 我向您咨询一下邻里纠纷问题,事情是因一点小事两家拌了嘴后,另一家就找来了一帮人在楼下大骂对方两个多小时,骂声几近侮辱之能事,而被骂者始终没有理会骂人者。现在被骂者想通过法律来讨说法,请问您向这样的事能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吗?如果能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谢谢! 我的朋友想通过武力来报复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