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在公家单位买了一处房产,土地有六百多平方。当时写的买卖合约上对方注明以后有任何问题与其无关,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房子没有房产使用的相关证明,只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就这么用了十年,但是现在想要出售的话必须要有土地证之类的证件,费用相对比较大,所以想咨询这种情况卖方属于违法买卖宅基地吗?我们属于受骗方
领了(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土地,被开发商征用能得到土地安置吗?
我在马路旁边有一块土地,1995年经过县土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建房,并且发了一张(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面积是160平方米,在当时由于没划入县城规划区,我们那里建房子就是土管部门批准了就行了,1996年我正要动工造房子的时候,我听好多人在议论,说我们那里被纳入了县城规划区,那条马路也要拓宽改造,当时我又不知路要扩多少,
2004年办理的规划许可证副本,房屋5层,房屋是综合楼,面积2200平方。现在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正本。去申请办理,需要消防证,但当时建设施工没有消防。请问下怎么办? 老早建设施工的时候就没有消防设施,现在没办法补做消防,难度较高
房屋建设许可证(红线证)用了别人身份证去办,拿不回,怎么办?
我父于1991年买了一小块地(至今并无建成房屋),当时父亲担心90年的干部清房。因此便把当时的房屋建设许可证用了一个朋友的身份证去入户。20年过后,也就是最近这段时间,我父亲得知此朋友已因意外死去。原本想这段时间就办妥红线证过户问题,无奈朋友已死。因此去找他的妻子,让其代表已过去丈夫身份到公证处去做公证,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