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1985年在村甲村买了一块荒地付了320元,到了93年乙村说是他们村的,我家又付了1000元,93年3月由于县里加宽公路我家的210平米的地全部被占了,当时说找土管局,土管局说找交通局,到现在还是没有解决这件事,请问到现在有何赔偿,赔钱是按照什么标准,我希望能赔偿地基,能告诉我法律依据吗?
我是山东省沂南县的,由于我们这里修滨河大道我们家的房子要拆迁。拆迁标准都是几年甚至10几年前的标准,给的补偿跟现在建房的标准差很远,而且村里还不给宅基地。没有宅基地我们在那里重新建房子,我们住哪里?
村民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被其他村民非法占用,他人也在该地上下基脚,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的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家是养虾的,有大企业想征收我们的虾塘,他们让政府出面征收,补偿费少得让我们走投无路,我如何申冤?上访有没有用?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未建房,但有房产证的宅基地,修建公路如何补偿(湖北省的)?是按宅基地补偿还是按耕地补偿?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有可否告知? 我家的老房子十几年前被政府强制拆掉,目前没有再在此宅基地上见房子,但一直都有房产证。
多年前村民土地被无偿占用,用于修建村级公路,现在能否要求政府补偿?
我们村于1992年为了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对村寨小道进行了加宽和改造,占用了小道两旁农户的承包地(30户,15亩土地),当时村委无钱补偿农户,就与农户协商,以减免公粮款的形式租用农户承包地改造村公路,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现农户以当年把土地租给村委为由,要求赔偿当年已被村委租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