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旧房子是土改房,里面共住了6户人家,有个大厅是共有的。我家是4间房间60.3平方(不包括共有的大厅公摊面积)05年有拆迁办来谈,我家就第一个签字了,当时是给了张选房单是60.3平方(到现在也没拿到房)。因为还有几户人家没签字的原因,05年拆迁办散了。到12年又重组了一批拆迁办的。后来几户人家签字的都拿到了这大厅公摊面积,我家现在也想要这公摊面积能要到吗?(当时05年第一个签字时不懂)
我们是90年单位分房,当时单位为了照顾职工少交暖气费等,在办理房本时未计入公摊面积,现在拆迁,我们要求补偿加入公摊面积。请问律师有没有这方面的条文与政策呀。
我妈妈是北京知青,2005年才将户口迁回北京,落户在我舅舅家里,同时我和哥哥的户口也一同迁回。但我们一直在北京没有住房。如果舅舅家的房子拆迁,回迁面积会考虑户口上人员的因素吗?特别是知青返乡这种特殊情况。 对于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向哪些部门进行申请或咨询呢?
我的原拆迁房屋是100平米套内面积,回迁的房屋是原址回迁的,面积是100平米的,但是是按建筑面积算的,其中包括80平米套内面积和20平米的公摊面积,请问这样合理么?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一个六层的板楼,面积76.76平米,有阁楼,地面面积76.76平米,暖气费面积算15平米,车库20.4平米,大家都知道板楼,汽车可以放在外面,根本不用买车位,但是要是高层,一定得买车位,无形中增加了很多费用,还有高层的物业费等等都要比板楼的高,公摊面积也会增加我想请问一下应该如何补偿?开发商打
今年我家被拆迁是大杂院,里面有很多没做进证里的公摊面积,房产所有权间没办法统一分配方法,拆迁办要业主间协商,有没有什么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