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附近找了一套合租房,看完房之后就准备把房子定下了,当时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们填写了一份租房合同,填好之后我问他要身份证核对一下号码,他说今天太急没带在身上,晚上在给我看,当时我也想到这样是不太好的,但是他的的确确有房门钥匙,我就没在追究,所以就把押金和房租付给他了,到晚上我搬好家之后,打电话问他要身份证复印件的时候,他说现在很忙没空,在打电话就不接了,后来一直不接电话,直到现在大房东来收房了才知道被骗了,而且那个租房给我的人,还不是和大房东签租房合同的二房东,大房东所提供给我看的二房东根本就不是租给我房子的人,我很后悔当初为什么不看身份证就把钱付了,现在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事情还有必要追究么?还有追回损失的可能性么?(我现在我手上只有这个人的手机和一份身份不符的假合同)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与支持,请问假的证据有用么?
我是今年9月份跟一个外地到沈阳做买卖的租客签的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房租是交了半年的房租,由于我是带家具家电出租,所以押金押了2000元。但是现在他租了不到2个月就要退房,我该怎么办呢,是退还全部的租金呢,还是扣留了一部分,因为现在是冬季,租房已经不好租了。还有签合同的时候有一条是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
我有个问题,就是在租房中间电器坏了怎么赔,在我们入住一个月后电热水器坏掉了,找房东修,房东一直拖,到我们这次交钱的时候才来看问题,他去找了这个修热水器的人看说是我们这个是使用坏的。但我们也去找了维修工人看了,说是老化。这个热水器使用了大概5年。 房东的意思他去买个新的,说是我们弄坏的,钱一人一半
我现在租的房子,签的一年,现在只住了两个月。房主在卖这个房子,请问如果过户给买家后,我和原来房主签的租房协议还有效吗?我是否有权在我租住期间不许他们来看房?
房子是老的公租房,婆婆是承租人,与小儿子和儿媳妇,还有孙子(大儿子的儿子)一起住。小儿子刚结婚没几年,由于生活习惯不同,闹了些矛盾,大儿子不但不在中间调解劝阻,还添油加醋地怂恿母亲赶走弟弟夫妻两个,大儿子自己有两室一厅的房子,把自己的儿子放在母亲这里住了十几年(现已成年),弟弟后来结婚了他也不把儿子
房客租我房在交付使用时,坐便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在房客入住半个月后告知我坐便器坏了影响他正常使用,并要求我给更换新洁具。请问是这种情况是算房客损坏洁具给我赔偿?还是象他说的影响他正常使用,要求我来更换新洁具?
房子租住了两年快到期走的时候电热水器坏了,原因是老化坏掉的,我们搬走后(押金没有退还给我们)房东找人修了420块钱,房东把所有的修理费都算在了我们的身上从押金里扣。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修理费到底应该算谁的呢?谢谢!
律师,您好,真诚咨询想得到您们的帮助,希望做为普通百姓都能同样利用"法律"这个认为是所谓的"富人"的武器来维护我们正当的权利,先拜谢了,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于九月份租了个三室一厅的房子,租期是一年,房子是和中介签的合同,该中介叫“澳风国际”,然而住了才一个月多,此房的原房东就把此房给卖了,中介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