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是湖北人,我们都是农村户口。我老公为再婚,与前妻有两个女儿(大女先天性聋哑残疾),因感情不合离婚。大女(聋哑)判给我老公扶养,小女判前妻。后我老公与我结婚,我为初婚。按照《湖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我可以生育一个小孩。但是这个条例是2009.03.31更新的,我孩子2008.08月提前出生了,现在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说要按三胎罚款,可是我们家庭实在困难,该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都有一女孩,男方的孩子归前妻抚养是个残疾儿童。女方孩子女方抚养重组家庭可以再生一个吗?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男方是独生子。
我和我现在的老公都是在婚,婚前都生育一子女,我离婚时我的孩子跟前夫,现在的老公的孩子他带着,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我和我老公都是独生,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允许生育吗?单独二胎政策实行,有希望生育吗?
我和妻子都是再婚 都是农村户口 离婚时我有个儿子随我 儿子现已成年 女方离婚时有个女儿判给她前夫 我们现在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子女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计划生育的问题,我是再婚,和前妻育有两胎三个孩子(一胎为双胞胎),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我现在的爱人是初婚未育,现在打算要个孩子,请问下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安徽省的计划生育政策,能办准生证吗?
男女双方都是再婚,男方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妻,女方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夫,男女双方再婚后还可以生小孩吗?需要交纳罚款吗?
老公有个儿子。两年前我们结婚后育有一女,老公名下有两处房产,其中一住房是贷款,房贷是公婆还,公婆名下有两处房产,四处房产都是我们结婚前买的,婆婆说房产都是给孙子留的,我的女儿没有继承权。我想知道按法律规定我女儿有没有继承权?会怎样?
一朋友(女性)未婚跟一男子生育一女孩,后被男方抛弃,小孩由男方抚养,后经人介绍与现在老公结婚,现在老公属于初婚无子女,如果现在要小孩,是否属于头胎?是否可以领准生证?育龄妇女档案卡上是否有以前生过小孩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