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厂里上班的小姑娘!我去厂里找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人!他用花言巧语的骗到了我的人!没多久我就和他开始交往了!在我们交往的这三年中!一直以来他都隐瞒他是个结婚了的有妇之夫!还说今年春节要和我结婚!就在今年七夕情人节那天!我们买了戒指订婚了!买戒指的钱是我出的!他跟我说这是他们这边的风俗!要女方买戒指才能订婚!还叫我给了他三万元钱做订婚钱!他也说是他们这的风俗!我给他了!只从个了他钱和戒指!他就完全像消失了一样!我去他现在的厂里找他!才知道他结婚了!我叫他把钱和戒指还个我!他不还!还说要找人来打我一顿!还说我要是干报警的话!就不让我活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有那时候买戒指的发票!如果我报警!他的这种行为能算是欺诈吗?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请帮帮我!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几年打工的钱都被他骗去了!
一个朋友A租了两辆车子,朋友B是担保人。A后来让B帮忙将车子抵押了,(A说身份证丢了,没办法抵押,B因为都是朋友,所以帮忙抵押了),抵押后的钱B并没有花一分钱。 现在A跑了,如果车主起诉,那么A和B会承担一样的法律责任吗?B如果无力帮A偿还,那么B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车主如果起诉,那么B会负责的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个小青年在我家门口追我家的狗,我发现后出来制止,他2人见状从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抽出2根铁棍将我围住态度蛮横并且动手推搡我,我随即将其中一人打倒,致使该人头部软组织挫伤,在他2人动手推搡我之前我并未接触过对方2人身体,这种情况请问属于正当防卫吗?谢谢 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负担对方的医药费呢?
我有一朋友,别人请他帮忙开车,付给他工钱。结果请他的人是个犯罪团伙,从事一些盗窃、诈骗活动,但他并不知情,每次只是在指定的地方接送人,一共开了两次车。现在犯罪团伙落网了,但我朋友也被拘留了。警方的说法是,他收的工钱属于赃款,认为我朋友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但是按照共同犯罪的定义,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犯
我是土地承包人(被告)雇车接送民工回家途中,此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法院认定我与司机是雇佣关系,判决我是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我与司机不应是雇佣关系理由是:一审查明:该车辆行驶证写明车主是甘河森工公司,司机是甘河森工公司职工,是该车驾驶员,各种手续齐全,对外搞运营活动。这种情况还能认定我与司机是雇佣关系
2008年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通过聊天我们见面,并且开始约会做男女朋友。2009年4月开始他说自己要还债务,还要办理单位的工作调动开始频繁的向我借钱,当时我为了我们以后的日子也就借给他了,一部分是有借条的,一部分没有借条,先后从我这儿借走了6万多,到今年5月他说自己离婚了1年半了,但是后来我发现他根本就没离婚,
你好!简单描述下:我一朋友(男)经他人介绍,认识一女孩并结婚了。结婚前,按照当地的民俗,我朋友付给了女方6万块钱彩礼。而那个女孩在结婚前曾有一男朋友,后因父母反对,没在一起。后来在父母的压力下,与我朋友结婚,婚后女方没有共同生活的诚意,一天不是外面闲逛不回家就是长时间做客不回,只有偶尔回家又出走。搞
为了帮徒弟调解,对方发得侮辱,恐吓短信。与对方在我家发生拉扯,对方已随从拿板砖拍我后脑,造成五厘米以上创面,我随之还手,对方一个鼻骨造成两处裂痕,一个头部3厘米左右创面,请问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女方隐瞒自己患有传染性皮肤病事实,直到孩子出生前几天再次复发我才发现。在我的坚持下去医院确诊为“单纯疱疹”。女方也承认5年以前得此病,每年复发2.3次。而且在相处过程中女方还有一些其他的欺骗行为。我们是去年5月份相识,今年3月在我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我想咨询:我们这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吗?如果我想解除婚姻
一个朋友由于收留已离婚嫂嫂的孩子在自己家中玩耍了半个月,在街上行走时碰巧遇见嫂嫂的姐姐(由于她嫂嫂出外打工将孩子托付给其姐看管),双方就孩子在我朋友家玩耍时间太长而发生争执,双方抓扯中我朋友由于用力过猛而将其推倒在地造成基尾椎轻微骨折而住进医院。在事发后半个月时公安机关出示拘捕令将朋友带进看守所,对
您好. 我父亲今年53岁 05年和单位买断后就一直打工 半年多以前在环卫局做打扫卫生的临时工至今,用人单位一直也没和我父亲签过劳动合同, 前几日我父亲在中午吃饭休息的时候 爬到休息室外围墙上摘瓜,不慎摔下来,单位同事见我父亲疼的厉害就直接把我父亲送回家里(我们楼层很高没有电梯)我回家后就又把我父亲送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