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朋友喝醉酒和别人打架,他们被伤得很惨,对方人很多。其中一个左手臂被划了一刀,第二个背上被打两钢棍,伤了肋骨,第三个脑袋开花,左手骨折,右手断了两个指头。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三个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造成对方一人死亡。这样能不能算是正当防卫。
菜某与张某因下水管漏水发生争吵,蔡某打了张某一嘴巴,被街坊劝开后,蔡某的儿子又邀约社会青年追到张某家对张某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张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 *** 将蔡某的儿子肚子杀伤,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说明:过程很突然,张某势单力薄,那伙人冲到张某面前就动手,住在2楼的张某根本无法选择其他回避方式。
如果与人发生口角 对方动手 怎么办 是报警还是还手 再有报警后警察也就是说说事情就过了 如果我不还手报警岂不是很亏了? 正确的方法是什么? 如果还手给对方打伤就算防卫过当么? 如果双方都受伤是不是不看谁先动的手看谁受的伤重就有理呀? 再有如果别人找几个我不认识的人 在我回家的路上二话没说就过来打我?
本人朋友段某,在操场打球,刚好一群人喝过酒也过来打球,其中一人上来便破口大骂,段某见对方人多,准备离开。但是那人不依不饶,叫人上来便打,段某在挨打过程中略有还手,但对方有七八个人,段某被打的遍体鳞伤,段某在还手过程中把一人鼻梁打断。以上叙述全部属实,请问段某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我的朋友是一家公司的保安,因外来车辆停在厂区门口的消防通道,朋友劝阻,对方下车并冲进厂区里面打人,我朋友顺手拿来一根钢管,在混乱中打伤了对方一个人的脚,造成轻伤,现公安局对我朋友进行行拘,请问行拘是否代表我朋友就是防卫过当?我们认为我朋友的行为应当是正当防卫.
如题,10月11日与一个地痞发生了口角,然后见他欲动手于是报警,警察来后那人还动手打了我并扬言要报复要断我手脚,当时警察除了动嘴什么都没做,当天晚上那地痞果然说道做到下我下班的时候来堵我路,还好几个店里的人帮忙缠住他才使得我逃脱,于是我知道警察永远靠不住。这种地痞都欺软怕硬,以暴制暴才是最好的办法,现想
我老公在下班出校门时与保安发起了冲突,因为那保安说学校有规定在那个时间段是禁止车辆进出的,可他却让别人进出,唯独没让我老公出。所以我老公就说了句‘看门的有什么了不起’结果就被打了。当时没还手,后来进来时又起冲突,这时我老公实在忍不住就还手了,可他到头来却告我们打人,还要我们赔偿他的损失,请问这合法吗
4人每人一个木棍,打我朋友 随后我女友跑去拉开被一棍敲到在地我情急之下随手在旁边的小卖部拿了把西瓜刀砍了其中一人背上一刀跑了两个人 后来另外两人冲过我这里 一前一后 前面的拿着棍子敲我一棍我用手挡了 后面的人手拿棍子也冲过来了 我情急之下把那人手给砍了(事后才知道断了) 他们看我这样就全跑了 我这样属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