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我家门口有一条斜坡路直通村干道。路两旁是两户人家:左边一户为有钱人家;右边一户已无男丁,家已破败荒废。左边一户人家已将路两边挖毁,无法通汽车。 现我家想对旧路加固维修(私人出钱),不料左边一户人家阻扰,非要我家将直路向右偏离原来的走向而改成弯路。左边
我们集体所有的土地,县政府在没有征大家签字同意,也没有看到省、市用地批文就要征用我村一百二十亩土地,请问是否合法,有哪些手续?
我家2000年,经过村委会,从别人手中购买了一块地皮的使用,最近我老公背着我将这块土地与别人签了协议,卖了。我怎么做再要回这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