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管所停车时将旁边的车刮擦,本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一个月后,在汽车年检时,车管所不让通过,让我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因对方没有报警,所以在交警部门查不到这件事的记录,但交警部门还是认为我是交通肇事逃逸,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他们能这样认定吗?
我在本月20日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从后面快速行驶的骑电动车的交通协管员撞倒,我与多位路人叫她停下,她继续前进,后有两位路人骑自行车追赶,她加速逃跑。其后,我拨打了110报警,并验了伤。今天我抓到了这位逃跑的交通协管员,交与了警方。她这种行为算是肇事逃逸吗?我该怎么处理?请帮助我!
9月9日中午一辆小车肇事后逃逸,当天下午伤者家属在交警的帮助下调取了监控录像查到了肇事车辆信息,第二天便找来了肇事司机,伤者经医院确诊为颅内出血,到现在将近花了4万元医疗费用,全是肇事司机支付的,现在伤者基本脱离危险期,可以回家休养,还没做司法鉴定,但是因为此次事故失去了现有工作,现在肇事司机想做一次
你好,咨询一个事情:前几日受害人骑摩托车带一人出车祸,一死一重伤,由于是晚上,路段没有路灯,也无监控,没有目击证人,重伤者现在醒过来说被一辆卡车擦倒,但是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了。交警部门的意思是没有线索这事估计就只能自认倒霉。不知道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有一交通事故发生,肇事者把伤员拉到医院医生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逃之妖妖,现在警察拿到很头痛,找不到证据,也找不到肇事者,现在案子还没破,请有关人事出谋划策,为死声张正义,讨个说法,谢谢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性,本人晚上开车转弯时碰擦到一辆电瓶车,当时未发现,第二天发现侧面有划伤掉漆,电瓶车主第二天下午去交警队报案本人才知发生情况,车主没事没有伤,电瓶车外壳有损坏,本人对其进行了赔偿。可是交警队对事故定性为肇事逃逸要扣12分。本人觉得不服,求法律帮助。
我想咨询一下以下情况 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肇事者(驾驶轿车)把受害者(驾驶摩托车)撞倒之后,在众人围观下叫了一辆出租车把受害者送到医院而自己却开车逃离了现场,事后并没有通知交通队而且事隔2天才出面。这样算不算肇事逃逸 (肇事者是违章驾驶、受害者牌证都有正常行驶,受伤者踝骨骨折在家休养,脸部造成约4公分长
我家人有驾照,没有酒后驾驶,撞到一个人,经救治估计性命不保,他撞到人后,因为年龄小害怕,所以开车先回家了,牌照掉在了现场,等家人回到现场,被撞人已经被他人救走,就立刻自首了,请问这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帮助呢,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如果判刑,大概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