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现在的公司是由我跟另一个人组成的,现在由于合作的不愉快,导致要分财产。现在一 法人是另一个人 二 分 也是他提出来的。 假如我出来,我觉得不划算,公司现在正是发展空隙 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而且自己也付出了努力。在这一块能否得到一些补偿? 谢谢
公司股东散伙,散伙协议上必须有所有股东的签字和手印吗? 三个股东,有两个股东是男女朋友关系,另一个是单独的,现在散伙协议上只有两个男股东的手印和签字,那么散伙协议是否有效?在法律上哪一条有说明的,事态严重,紧急咨询,
我于2012年2月13日在武汉思达普智能停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班至今(2012年8月20日),因公司业务问题,股东不合散伙。7月份+8月份的工资股东都不愿意发放,我想问下该怎么处理?? 注明:1.试用期为三个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只有我自己填写的内容,法定代表人只签上了名字,没有加盖公章,且当时只写了一份,这份合同是
去年和朋友两人合作开了一公司,做了一个独立的网站、一个B2B网站(前期所有的资金都是朋友出的,银行开户注册以朋友跟我的名义各自分担一半,其实都是朋友的钱先垫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是朋友名字,今年开始工作后3个月的样子,他自己出去工作了,我一个人在操作公司的一切事宜,现在自己也顶不住了,现想退出。而且我们之
四人合伙经营一机械销售维修公司,现散伙清款,发现钱跟账目不对,
四人合伙经营一机械销售维修公司,现散伙清款,发现钱跟账目不对,请问这类事件能否报警让警察介入?属于贪污行为吗?如不能,该通过何途径得到合法权益?谢谢 刚了解清楚了,四人合伙经营,现一个人退出经营,清款时发现钱跟账目不对.
和上海一家公司老板合作在厦门开公司,公司也注册完成,用他老婆的爸爸为法人,他老婆爸爸股份60%,我40%,有正式的公司股权证明,公司主要做其在上海公司的产品,相当于他公司的厦门分公司,现在公司的印章等还在厦门公司我这边。因前期他人在上海,所以在厦门注册公司,置办办公设备,销售费用等等都由我这里先出钱(有些
是这样的我跟一个伙伴合作开一个公司,我股份是20%,他80%,现在他把所有东西搬走了,也没给我打声招呼,这样的案子需要怎么决绝,我的损失还能得到赔赏吗。
2009年,我和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我和法人各占股份50%.2013年初,公司解散了。但还没注销。现在公司法人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还在拿公司运转。以后要是有债务或经济上的问题和我有没有关系。
我在2008年和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2012年底公司解散。但没注销。2014年初发现合伙人还在用这个公司做生意。我该怎么办。注:合伙人是法人,但我占50%的股份。法人现在做危险品化工,并有买卖发票现象。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