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跟我老公结婚后,才知道,他多张银行信用卡共透支欠款达20几万元,各个银行给信用卡透支还款给出的优惠大多数都是 50左右内是免息还款,所以,他每50天左右去个人的收费的地方利用他们的银行刷卡机,把不欠款的银行卡里可以透支出来的钱,刷出来,并给他们相应的手续费,拿刷出来的钱去还欠钱的卡,这样多张银行卡,反复操作,A还B,然后B还A的,一直维持到现在(婚后)基本每个月都会有刷卡的记录,也就是婚后信用卡,有透支以及还款记录,但是,所有银行卡的透支欠款额,还是20 多万元,如果,这样的情况,就是在银行有20万的债务,会不会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我想防止对方用结婚和离婚的名义,来骗取或者名正言顺的得到对方的钱财。请问哪些情况下要算是夫妻离婚后共同承担的责任,哪些是在结婚状态下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呢?
婚前债务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执行共同财产?丈夫婚前债务(没用于夫妻生活),可否执行妻子的工资,因妻子的工资为婚后共同财产。
律师你好: 请问我婚前在父母那里借了18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及装修,但未写借条(但其中有迹可寻)。现在本人结婚了,婚前那套房子准备出售,出售的钱其中一部分用于归还父母(因为现在房屋升值了,另婚前是全款购买房屋的)。因为卖了准备再次购买新房,请问,现在给父母写的借条的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老婆知
关于债务~~是父债子还吗?~~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母亲绝症在身,父亲不出一分钱医疗费声称要留钱养老,同时将能搜刮到的每一分钱用于投入股市以及他所谓的其他事业当中。 作为子女,我们不知道他的任何财务状况,但他有过向他人借债炒股的前例,不止一次,甚至还到银行要求贷款炒股,当然银行不可能贷款给他。由此看出他对钱的需求极其迫切。 我们现在担心的情况是,如果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关系不好,经济上各自独立.日前,男方单位向职工出售一批住房,女方不同意出资购买,男方拟自行借款购买该房产.请教如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是否应承担相应债务后,才能分配房产?谢谢!
夫妻共同财产在以下这种情况下,今后离婚 要怎么做才能进行分割?
正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老家购买二手房,需要过户到夫妻二人的名下。但现由于男方在远方工作不能回家按正常情况办理房产过户,于是由妻子将房产过户到岳父名下,但是实际居住是夫妻二人和儿子。如果今后离婚后,该房产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如果这样操作的房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过户到
我和男朋友买房准备结婚,首付是他付的,然后因为他是外地户口簿好贷款所以贷款人是以我的名义贷款的,我想知道婚后这个债务是由我一个人承担,在法律上他是不是我的共同债务人,如果离婚的话怎么分?房产证的 名字打算写我们两个的。
她02年外面有人和我离了婚,后因那人母亲以死阻止未能结婚。她又讨好我家人与我在08年2月复婚了。 我04年来京发展所有起步费用都是我父母及姐妹所借,在08年5月在燕郊买房用的全是我复婚前所挣,父母之前所借款未还的情况下又出资了20万左右,现她又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