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拆迁,政府补偿不一致,不给安置房基地,政府就派大批警察恐吓老百姓强行施工老百姓不让施工,警察就晚上抓人,白天老百姓到政府和他们讲理,他们不说理又扣人说聚众闹事拘留。他们这样对吗?
昨天晚上我不在家,老妈和人家发生了几句口角,后来对方家里来了2个人用凳子、啤酒瓶等把我老爸打伤了,在这过程中我爸也还手过,但是对方只有一点点皮外伤。派出所说如果没还手那么对方负全部责任,要我们自己协商解决,如果派出所解决的话双方都可能要拘留是吗?现在我想知道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我是一个离婚的男人,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 他现在才18岁 我们也出去了刚回来没多久,她爸爸妈妈不让我们在一起,天天打他,我看她天挨打我心里难受 就说私了 我答应不在和她在一起 (但是我们之间说的怎么样都要在一起) 我写了书面保证不在和他在一起 并却不在要他们家欠我的1万元钱 今天我女朋友不想写就跑出去了 他家里
我没有犯法,被带到公安局拍照,抽血,按指纹。他们这样做侵犯我合法权吗
我是温州洞头的,在柳市这边工作,是近年刚过来,公司也没有提什么暂住证的事情,想下都是一个市的也不会要这个吧,可是28号晚上来了几个警察说查暂住证,我没有,把身份证给他们看,他们有几个说 不用办了,有几个说先带回去先。后来还是去了,他们说办下证很快就回来。可是去了就不一样了,感觉像是犯法了被抓过去一样,
我被十个人左右强行抓到荒郊野外后他们说我前久和他们中的一个人打牌时,我和另外的人出老千赢了他的钱,现在我们去玩牌的那家人已经写下字句说是我和另外2个人出注意喊他去我们指定的人家买牌,然后喊他来玩赢了他的钱,现在喊我还钱。我说你喊他来对质。他们没喊就打我。说已经有证人你陪也得陪不陪也得陪。这时我家人打
2000年我所在的供销社实行了转制。我和其他4个职工成立了普通合伙企业。2003年我和他们口头约定。我到市区上班,企业帮我付二金。今年企业把营业房转租。他们每年能拿到2.5万。请问我能不能享受他们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我有责任吗?如果有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在一起的所有人有责任吗?他们又要承担多少责任?如果上人民法院我有
事情发生在10月6号的那天下午6点 我准备请我的好友吃饭 在路上 我偶遇到我另一个朋友叫李 我就和他打了个招呼 问他吃饭没有 他说没有吃! 他问我准备到哪去?我说我准备去饭店吃饭!他说 可以带他一起去吗? 我说我请我的好朋友去吃饭的 怕你们不认识 到时候尴尬!他说没有事,我们一起去 我们认识认识 之后我就带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