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五月份租了间店面租金是3000每个月 签了一年合同 押金付了两个月的(6000)现在不想租了 违约金应该怎么算?
我于2009年11月租了一套房子,供自己一家人居住。合同约定有效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付。房子在2010年5月被转让。当时房东未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新一任房东找到我,说是让我住到2010年11月,因为我的钱也只付到2010年11月。至于下一期租金,他拒绝收受,理由是自己要住了。房东自用可以作为一个合理解除合同的理由吗??我认
我们六个学生,租了一套房子。一年一万二,每个人两千。签合约的时候甲方是我们六个人的名字,我们六月份签订的合约由于当时我们没有现钱于是和房东协商九月份交。结果九月份的时候其中一个同学不想住了他也不想出完那两千块钱,那样我们交不了一万二给房东了。那样算违约的话违约金应该由谁承担? 我们其他五个是想一直住
租房合同分别提到2点,终止承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违约支付1000。
签了一年租房合同,现在是第三个月,打算住到月底就搬走,愿意支付1000违约金,但现在已是12号,没能提前一月通知,房东有理增加违约金吗?还有缴纳的押金2000是否应退还?
我们共有两方以一方名誉租的2式户,现另一方要退房赔违约金,问题是我想一直租到合同到期,如果他们赔钱的话,我的按金也没了,可我没违约呀,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呀,急!!!!!
我现在租住的房子才一个月,合同规定是一年,交了半年租金,今天房东说要装修,限我一个星期搬出去,现在房子特别不好找,我说一个星期可能太仓促了,房东说不行,不然一个星期也得找其他地方住,我想请问,这个可不可以向他要,比如我这段时间找房子,差不多条件的租金贵的损失,或者,我需要在外面住一段时间所产生的费用
是这样的 我于2010年9月10日去找房子,经看房后,当天晚上决定在房东甲处租房,由于需要入住,当时交了600元的房租,还没有交押金。当时我们说好了。租期为半年(由于工作可能会有流动性),前提是必须给我们两张床。当时房东还答应的好好的,我们也把房租交了,由于另一张床在别人房间里他说要等那个房主回来再把床给我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要办幼儿园,已租了4户房子,且户主已知道用途,当时已签订合同,还缴纳了每户半年租金,但合同约定了装修期,算租金的日子是从2010年12月1日起的,而此时有其中的一户提出不租了,想单方面毁约,而我办园必须要4户的面积,现在少了一户,对我而言办园遇到了重大障碍,请问像这种情况毁约的那方需不需
我于2009年5月将市区一套房子出租给一个租客,当时签订合同中约定,违约金3000(当时口头约定这个违约金是补偿房客装修房子的费用,不过没有记录在合同中)。在合同中没有体现房客在装修这个房子。现在由于我个人原因不能再把房子出租给该房客,我愿意按照合同赔偿房客3000元违约金(装修补偿),但是房客坚持说这个3000仅
本人向房主签订一年房租合同,但由于个人工作调动原因想提前解约。本人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定金是否能全额退回。 注:合同上没有写提前解约须违约金之类的。 那要按什么标准支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