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以前我家的土地是以农村户口来分的,但是写的是我哥的名字,他户口已早就迁出去了,土地证也在我们手里,请问改回来要经过什么手续,这样如果以后发生状况能要回来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现在我家房屋要拆迁,但是拆迁办没有依照合法的手续来办理,所以我家没有拆掉,现在就剩下我一家了。现在拆迁办利用常熟日报发了一个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及市发改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强制注销已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我们家持有的是《集体土地
我家以前在农村,有耕地,后来搬到了县城,户口变成了非农户口,但是农村的耕地一直有保留,让亲戚帮忙种着呢,现在我父母的户口是县城户口,我和兄弟在外上大学。 我想请问: 1.我家现在还对农村的耕地具有使用权吗? 2.我家现在想把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请问这样合法吗? 感谢回答
我姐其婆婆把我姐告上法庭要其死亡赔偿金2.5万元。我姐现在没有能力给予,现在法庭要执行我姐的土地使用权。法庭有权力吗?如果有权那能执行我姐夫、和小孩的土地使用权吗?谢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09年5月18日晚我姐夫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出的车祸。在交警队认定责任后,因为肇事车辆有保险,所以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我父亲在1985审请一宅基地,并建成一套住房.农村地方大,所以超建了几十平方.几年后,有一次全国的土地普查,当时经济条件不好,害怕被罚,又加上我大伯的怂恿,于是我父亲就在土地使用证上补登了我爷爷的名字,免去了当时的几百元的罚款.土地使用证上便有了两个人的名字,我父亲名在前,我爷爷名在后.直到2002年我爷爷过世也还没改过
我家有块宅基地,准备盖房子的,地基和相关手续(土地使用证)都于十多年前办理好。现在想在该地基上盖房子(并未扩建或改建),可是当地镇政府说该地现位于规划区内,不允许搞建设。请问我家可以盖房子么?我们的土地使用证没法律效力了么?若政府不允许我们盖房子是不是也要有相关部门撤销我们的证书,并给予补偿呢?期待
房产建于80年,土地使用期为50年,请问50年满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土地被国家收回?那么房产是不是因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而失效?国家可以重新把这地拍卖掉?
兄弟共同拥有土地,17年前叔叔一人占用,期间要过几次没要回来.近日由于附近土地增值,叔叔找了司法关系说自己使用很多年全部土地就属于他.请问这块到底我们还有还有使用权么?能要回来么?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我需要做些什么?
法律上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土地必须经过拥有这土地使用权的业主同意,如果业主不同意,法院也不能参与这事情的判决 如果有这样的规定,请问对应法律条文哪一条的 如果占用土地当道路,这条道路不属于村镇道路规划里面的,是不是占用时必须经过业主同意
我想买我家隔壁门面房,他家的房子宽4米,长22米,两次购买,两个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一次是1996年买前面10米,是县政府公开拍卖的,当时他家是从他外甥家顺延下来的(也就是说他外甥买8宽10米长的土地分一半给他,当时就一份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他家的4米宽10米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姓名是他外甥名字,他手里只有一份当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