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所在大厦被控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 2.这已经是受害人第二次提出诉讼。 3.被告为本大厦几年前的百余户商户,现在这些商户绝大部分已经搬离或者注销公司。 4.本公司所在楼层绝对无法实现向外抛物。 请问,1.我们该做些什么? 2.是否必须到庭审现场? 3.如果被告的百余户商家有搬离或者注销的情况,一旦败诉,那是不是只能由剩下还现存的商家承担所有的索偿金?额?
一、案情简要 2009年10月16日该村合法行医的高某给患者刘某输液用药为先锋七,输完液30分钟后刘某不知原因发病死亡。刘某死亡后于10月16日火化,但火化后刘某亲属找到当地县卫生局,依据未做皮试造成输液反应而导致死亡为由要求高某赔偿,卫生局要求刘某亲属去做尸检,而被拒绝调解未果,于2010年诉至当地法院,要求高
今天接到法院传票说我公司在2011年5月25号有一包未发完的传单从楼上掉下来砸伤路人,但这几个月一直未接到伤者本人或伤者家人的来电或来单位找,何况我们在5月份根本没有发过什么传单,至今已过去7个月,起诉状伤者说当时有报警,但这期间人也没有警察来做过笔录,现在无缘无故接到传票要上法庭,我们深得事情太过奇怪,请
我在网上购买了一个电暖气,取货的时候我签收完就离开了,没有开箱检查(快递经常是要求先签收再开箱验货的(我经常取货的),所以我签了单没检查货物就离开了)回到家打开包装,看到货物有明显的硬伤, 我先没有通电测试,本来是想与卖家协商换货的,沟通后,卖家让我通电测试一下,看质量是不是也存在问题。我按他说的,
三人合伙办公司,后来一人代表其余二人签订转让合同,现合同出现纠纷需要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三人合伙办公司,后来经营理念出现分歧,决定转让大部分公司股份。由于其于两人与受让方关系不和,由其中一人代表其余两人签订最终的转让合同。现合同出现纠纷需要赔偿,责任如何划分?是签订人对赔偿负全责还是三人按照原股份比例进行赔偿?
2012年下半年,李某的儿子结婚,用我的婚庆(现场道具,司仪,摄像等,不包含礼炮,婚礼车队),由于同村并且熟识,免费给其介绍一现代车队(因为是我介绍的,在结账时,李某把车款给了我,我代为转交了车队负责人倪某)。在婚礼当天,李某找的炮手在燃放放礼炮时,炸伤车队司机巴某的一只眼睛,今年,巴某把李某告上法庭,
我的朋友在电力公司上班,他们公司在乡里面进行农网改造的时候,要去杂,也就是砍树。然后电力公司就出钱委托村里面找人砍树,结果找的那个人在砍树的时候被树砸伤了,现在那个人要求电力公司和村委会都进行赔偿,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们电力公司有没有什么责任?如果有,那村委会有责任吗?是他们去找的人,我们给的钱。
火车站候车室滑倒是人身损害还是健康权还是安全义务保障责任纠纷
2012.7无锡火车站候车室近检票口附近踩到酒后透明呕吐液滑倒受伤手术后,已17个月了。2013.7起诉案由是人身损害纠纷,2014.1.铁道法院突然传票案由改为健康全纠纷,这案由改变对谁有利?我当然不同意,主审法官说已跟律师商量过的,我说我没全权委托律师代我同意。我再问律师,他说不知道,我再追问法官,法官改口说案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