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5日我在58同城网上找到一个需要领养的狗,在qq上联系上对方(网名叫“々无々痕”QQ号码:149004927),最后对方同意把狗邮到青岛,对方把狗交到捷通物流公司,对方联系我交320元的邮费,我联系到捷通物流并于10月6日把钱打到对方的公司,联系了财务,财务让我办提货卡需要交610元的押金,说10分钟后打回来,对方联系我说尾数没有打0.1元他们公司电脑看不到钱,让我再打双倍说是对调,然后我又打了1220.1元,可是对方还是没有查到钱到帐,对方说可能是因为十一公休跨行打款得48小时到账,我等到8号对方说钱已经到账但是因为时间比较长我的账号在他们的公司被冻结了需要打双倍激活,他跟我说得打2250.1元,他没说有100的费用,我不知道,我自己算了一下是2150.1元,我就打了2150.1元,对方说不对再让我打双倍对调又打了4300.1元,到了中午对方说我的金额超过8000元,得到一万五才能返钱,对方给我算的是6080.1元,打过去了对方告诉我算错了,需要重新打,我又重新打过去4730.1元,对方说给我垫2000元,晚上我联系对方说已经发货了,可是第二天货还没到我就联系财务,财务说我的账号还是冻结状态无法发货,让我再打12810.1激活,我说没有钱了,然后我说取消这笔物流,对方说钱得月底返还,我同意了,但是10月15日我联系对方,电话已经打不通了,狗的主人也联系不上了。前前后后我一共支付了19411.00元。在网上也找到了好多和我一样的受害者
现在他们那边的电话还能打通也有人接就是一问他们就挂了,是否可以从电话这方面入手
情况是这样的:一套房子由A和B共有产权, 现遇到拆迁,有赔偿款20万,另加安置房一套。安置房是凭房票购买,房票上有A和B两人的名字。后来A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将凭房票所购房屋改成A一个人名字,并且将所有赔偿款打入所购房屋,B完全不知情,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报警处理吗?A的行为触犯法律了吗?
你好,我目前遇到这样一个关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想咨询一下。
你好,我目前遇到这样一个关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想咨询一下。 某政府机关需要维护机关的安全与正常运作,以及辖区范围的治安,所以内部招聘了我们这么一批人,我们的合同是和某公司签定的.(此公司和政府实为一家)合同中涉及一个霸王条款,我们也签了。但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合同中所定的法定节假日上班算加班,按国家政
我有一套房子是以前动迁时得到的,那时动迁时是以我、父亲和母亲三人的人头份分得的;但是产权证上只写了我和我父亲的名字,以前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产所占的比例;还有我的妻子和儿子的户口也都在这套房子所在地上;现在我母亲去世了,我的几个兄弟姐妹都想要分割房产,现在我父亲还健在,我想请问一下,这套房子是我和我父
我在公司三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九月三十日被公司辞退.但是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让我填写"个人原因"离职.当时不知道有补偿.事后听人说有经济补偿.但我有邮件可以证明我是被公司辞退的.我想问一下向我这种情况公司还会给我赔偿吗? 公司现在正在给我办理失业险,我想问一下,这和我要赔偿金冲突不.
在国庆节我在一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当时说所有证件齐全,而且立马可以过户,我与中介就价格签了一份斡旋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卖方要69万元,我只出68万元,中介为68万元去斡旋,我交给中介斡旋费2万元,时间在10月12日之前斡旋成功,双方签购房合同,未斡旋成功,中介无息返还斡旋费。10月12日前中介说卖方同意68万
深夜与邻居(已醉酒,神志不清)发生纠纷,本人使用扫把打了对方几下,对方往自己逃跑,本人未追,他自己摔倒,小腿磕到台阶,小腿粉碎性骨折。对方家属第二天报案,并咬定是我打断的,本人解释只是用扫把打了伤者后背几下而已,并未击打小腿。对方如果起诉我,凭借伤者的口供还有那只扫把,能不能证明是我的责任?
我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因家中有事,请假10天回家,公司主管口头批准了,可以说整个公司都知道,但等我回来以后,公司经理说他没签字,算我擅离职守,总公司给予我辞退处分,这样的情况我想咨询一下,我能有辞退补偿吗?
妹妹被车撞,对方应付全责,赔偿的事情希望有法律人士给说一下,具体赔偿事宜。
妹妹在等红灯的过程中被一辆车从后撞飞5.6米远,造成3处骨折,流血过多,动手术,打钢板,手术未出现问题,至今已住院长达两个月,医疗费对方付,关于事后的 一些赔偿事宜希望哪位专家给个具体的条例。对方应付全责,现在讨论要赔偿多少钱希望法律人士给个具体的数字。
我跟男友认识两年半了,感情一直不错,因为他家人信佛说我们两个在一起不合适,一直在反对,可是男友还是跟我在一起不想分。因为他们反对,怀孕也没敢把孩子留下,而是去打掉了。今年我提出要是想跟我在一起的话就先去登记,到我家先摆个酒不用他父母的钱,我们两个在一起就好。他也没反骊。5.1在我老家摆了酒,当时他说没
我是做服装批发生意的,因为同是在广州十三行做生意所以我认识了A。有一天A他带来了一位朋友B,说是刚学做生意的,但是是在东莞,拿一些货回去试卖。A说他做担保让我赊货给B,因为A的档口就在我档口楼上,所以我也就让B赊账了。托运过几次,来说货物价值有两万多。然后最近A突然从十三行失踪了,那个东莞B也失踪了。我只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