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郴州的一个单亲家庭,父母现已离婚,我们两姐妹,姐法院判给我母亲,我随父亲。我的情况在法律上说是单亲家庭,不知道是不是在法律上说算不算是独生子女,跟现在的农村居民生育二胎的问题,我的这些条件是否符合生育二胎!!!!! 特此向你们质询解答 谢谢 质询人: 黄仁贵
父亲复员后一直在北京打工,98年家乡土地调整,在我们不知情下未分到土地。 99年父亲返回家乡询问村乡领导,他们说父亲档案没落下。后来父亲就到了市安置办查询,安置办说已经被乡民政局领导调走,于是父亲又到乡民政局找出了他的档案。负责人表示找村大队,村大队又表示没有土地。 因为民政局的不作为,扣押了父亲档案,
京计生法字[2001]21号北京市计生委《关于审批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有关问题的说明》
京计生法字[2001]21号北京市计生委《关于审批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有关问题的说明》这个文件在哪里能找到。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农村盗窃案频发的一些问题。比如保定曲阳县灵山镇家畜到年底经常发生被盗,而且一些案件长期无法得到侦破。频发的原因是什么?侦破的困难又在哪?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住在农村,现在因住宅门口道路,想咨询下有关问题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住在农村,现在因住宅门口道路,想咨询下有关问题。因农村人口不断增加,新落户户民房屋是建在以前的有沟的荒地,进入住宅要修路,修路的钱1般都是谁走谁修。但邻居无赖,不掏钱,就要走路,因此老是跟公公婆婆吵架。请问我们有法律为自己辩护吗
我们村正在被开发,村里的土地被占,家里的房子被占,村里贴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法,其中说已出嫁的女子不予分配,16周岁以下的孩子也不与分配.我现在已经出嫁但是户籍一直没转走.一直都是村里的一员,现在住房是问题,经济来源是问题。我想问村里的补偿款分配是否合理。是否违法。因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您好,各位律师律师。我们家于2010年因建造新房的土地面积不够,向村委会咨询后,与邻居达成协议,以口头的形式,并向其支付现金600元整,取得了其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没书面文件,但是有村委会的证明),但是双方达成一致。2014年,我们家在原先与对方协议的土地上建造了一堵院墙,而对方这个时候也并无意见,但是在院墙快
请问一下,我爷爷有两个儿子,6个女儿,因儿子都已经成家,爷爷将家里的地已经分给了两个儿子15年左右,我爸爸去世了,现在我爷爷的女儿还有权利回来跟我们要地吗?姑姑们的户口已经不在我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