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4月份起苍山县神山镇城管局,行政执法历次打压206国道两侧各加水点。对各加水点进行整治。而整治的方法令人难以置信。首先你们作为执法着就应体谅民心,而不是杖着你们的身份进行所谓的整治,上级领导不下来视察,只留下那些跟协警似的人进行打压。打,骂之后进行破坏和没收。
2010年9月初下给各加水点下了通知,通知如下:
206国道两侧各加水点,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定于2010年9月10日起,禁止白天凌晨六点至晚七点营业加水。自9月10日后,如发现营业户违规营业,没收一切加水设备并罚款。
对以上通知大家都怀疑是不是所谓的上级命令。深处高层的人员或许不知,当你们下乡视察的时候下级领导为了接应你们所有你们经过的公路沿线进行一切打压包括房子门口的杂物都必须让你扫的彻彻底底。苍山,是很动人的一个名词,想让它发展起来,你们各种执法者都做到了吗?试问一下开车的司机朋友们,你们走过苍山吗?对它的印象是什么?我告诉大家,我也不怕丢人。在罗庄与苍山交汇处一直到苍山县城西环路,只有这短短的一段路,可是那些司机敢跑?据我所知2009年往苍山跑的运输车辆比今年多一倍以上。当我问司机的时候,人家是这么告诉我的“苍山太乱,晚上经常被劫。经常在路边看到好些人就坐在那。所以我们有些车都不愿跑这里”这就是司机朋友的原话,并不是我造谣。
的确如此我就在这边住,什么样的人都见过,尤其是在夜晚,我见过许多车被劫。敢问你们这些执法者,你们做到你们应做的事了吗?整治环境?你以为就以你们的这种方法会让老百姓接受?你们或许不知道,当你们的执法车走过的时候,那个老百姓不在背后骂你们?老百姓不容易,今天我看到你们执法车上有几袋子大蒜。不知道那又是你们打压那些老百姓弄来的。大蒜8元左右一斤。农民的血汗钱都被你们捞去了。
我们加水时按照你们所谓的通知而执行的,好,那我就谈谈你们是怎么处理的。首先不在公路沿线,各加水点也都服从。全部改到院子里。而你们又来了进行破坏,打骂。尤其是在今天你们那个执法者居然拿出了菜刀!惊叹啊。说苍山经济不好。我看不是违法者的是而是你们执法者的事。你们认为你们还是那个执法者吗?穿上那身制服你们就是比别人高了,是的,你们是高了。只不过是你们踩在老百姓肩膀上的。
关于你们整治后的街道我给你们做一个总结:各沿线摆地摊的一抓一大把,你们管不了,同比在院内为车加水服务的地点多出20米左右。而在院子里经营的我们有国家所发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建房证》你们凭的什么来进行打压,我们经营的范围不在你们执法的界限之内。你们不是侵权难道是维权?希望广大网友去搜索一下在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神山镇所发生的一些事,你们就知道当地执法者是一个怎么样的面貌。再重复一个问题关于神山执法局所作出的执法方法大家需明白。你们执法的能力很强。不要让此贴沉下去,也希望那些执法者能改过自新。此事不处理我们会联名像市级单位举报
打,骂,掠夺你们和强盗不一样吗?
行政执法咨询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可以现场处罚,我有一个事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是出租司机新手,因没有服务证和违反站点被客运缉查收缴了车辆营运证,没有开具任何相关凭书,出示了执法证。 过了两天客运打来电话说违章了,说要处罚。 原来他们执法只要你违章行业条例都会下发一个通知书说明什么原因和暂扣
我们家在居委会给划得宅基地上盖房~已经获得了居委会得同意~但是因为我们宅基地后面说要建设绿化所以行政执法上的人去我们那说不叫我们盖~后来又说可以交8000元罚款~~当以后的房权证手续费~~当时交了~~可是我们家后面也有盖得~~他们没有交钱所以不允许盖~~并且行政执法的人去我们家说叫我们暂停下~省的后面的人和我们比~~可
我是重庆市丰都县青龙乡畜牧站的一名职工,04年11月因生猪检疫工作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鉴定因公伤残六级,身体遭受重创后须要经常用药治疗,长期下来单位没有任何保障措施,残疾后收入降低,每月只有700多元,养家、治疗工伤后遗症家庭经济早已如不付出,家庭债务年年扩大,请教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公伤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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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构,随着城乡规划全覆盖和执法重心下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乡村违法建设房屋行为具有行政处罚全吗? 谢谢
在二OO二年进入当地公安局,批的是行政编,后来有关领导为扩编成立一个下设事业单位,是事业编,把我占的行政编空出来,编到事业编里,从此我成为事业单位,当时我一直不知道,时至今日行政给加工资被告知我没有,因为是事业编不在加工资范围内,这种行为违法吗?
护士在给两个用同一种药的患者做试敏的时候没有更换针头,(并未造成医疗事故),被患者告到卫生局,卫生局当即下达5000的罚款,这样的罚款合法吗?有依据吗?谢谢
老师,你好!作为郑州市市内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法律上的疑问,希望能给予解答为盼! 根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市内五区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最近市建委以会议纪要的名义明确各区建设局以本机关名义对本辖区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不再由市建委进行委托执法。请问以上情况合法吗?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