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家两处房产,均是我婆婆单位的福利购房,都有产权证。一处是我丈夫的名字,由公婆居住一处是我婆婆的名字,由我和我丈夫居住均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我是否可以参与分割房产?可以分割哪处?有结婚几年的限制吗?
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买的,付了30万现金用男方公积金贷款5万元并在一年内还清了(这些钱都是男方家出的,并且有相关收据和凭证)。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女方为共有人。现在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请回复,感谢!
我想问一下,老公名下有一套房子,是我们婚后的财产,房产的产证上写的是:继承。但此房产实际上原来是他爷爷奶奶的房子,他爷爷早就去世了,爷爷的这部分房产就由老公通过公证手续,在公证书上,关于此房产所能牵涉到的亲人都在公证书上写明放弃此房产,故此房产由**(就是我老公)一人继承。而他奶奶的那部分财产就通过买
按揭房产婚前购买,购房款首付部分为女方父母转账或现金给与,是否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按揭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但男方经济实力无法达到,故一半为女方父母给与,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双方公积
离婚是共同拥有的一套住房,由于女方想继续居住,但由于价格过高,无力补偿给对方一半,可否暂时不变卖房子,仍然共同拥有,女方付1半租金给男方,未来再考虑变卖。
甲男、乙女为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孩子户口所在地为北京A村。 甲男:北京农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为北京A村; 乙女:河南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为河南某地B村; 甲男的父亲:北京农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为A村; 甲男和乙女结婚后,住在甲男父亲所建的房屋内(房屋为农村自建房,甲
我在2004年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我儿子的名字。我儿子2008年结婚的,后来生了女儿。现在我儿子和媳妇感情不和,可能要离婚。请问我儿媳能分到房子吗?假如离婚了孙女判给我媳妇,那她还能分到房子吗?
夫妻离婚,婚前一方是再婚,并有一孩子,一方是新婚,婚前房子是再婚一方的公有住房,没有产权证,婚后买下,领取产权证,现再婚的一方提出离婚,再婚一方的孩子能否分到一份房产,新婚的一方是否能分到一份房产,房产应如何分割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置房产一套,男方父母出资三分之二,女方父母出资三分之一,房产证上为夫妻双方名字,各为50%。请问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