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子的时候,中介将卖房的不唯一房做成了唯一房,可以帮我省税,我也同意了。 然后再过税的时候也说服房东了,还给房东签了一张免责任协议。在房产合同里,写明所有交易的税费有买房承担,房产还没有过户。 现在房头要求房子晚交付2个月,不然就拿我们把不唯一做成唯一去房产交易中心告发。 如果他告发,我会有什么责任吗,我该如何办,他横强硬,一点余地都没有。
我于2008年4月购买了买家的房产,已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和首笔款,由于买家购买新房,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最近房产证快下来了,但买家提出需要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怎样保护我的利益? 希望律师帮忙
姐妹三个,老人在世,在几年前,老人已把房子(公产房)卖给二姐,老人也并把钱平分给三姐妹,其余俩个姐妹已给二姐打了收条,确认二姐买了老人房子,但二姐当时未过户,如果在老人过世后,我们能拿俩人收条办理过户手续吗?而且如果其余两姐妹因为此处房产拒绝二姐过户而打官司,他们当初收条算法律依据吗?二姐利益能保障
朋友2012年在我这里借了3万元钱,约定是在2013年还款。和我本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以他购买的房子的房照作为抵押(但房子是废弃的,不能住人。房照的名字并不是他)。现在已经2014年了,这个人完全不与我联系,也只字不提关于合同的事情,我们也找不到他的这个人。请问我们现在要怎么办。是否有权利处理这个房屋。
2013年购置一套动迁户的二手房,因为当时动迁户的房产证并未完成,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2014年1月15日之前付清全款”,结果动迁户的房产证前几天才做好,现在动迁户要求先把房产的全款付清才肯房产过户,否则以“2014年1月15日之前未付清房款”为理由扬言要打官司,作为购买方该怎么办?
在乡下有块地产,在十几年前,这块地是我爷爷申请的,并且爷爷原先在办理土地房屋建造相关手续,是以父亲名义申请的房屋建造相关手续,相当于说爷爷把这块地给了父亲,让父亲来盖房。后来因去外地打工,这个地搁置了一段时间,在外出打工期间,大伯在未经我们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在这块地上建了房子,而且用了父亲的名字办理
我父母在农村有一套房子,是二十年前购买我大伯的,我们付了钱就入住了,一直没有写协议,当时大伯在外地工作也找不到房产证,父母后来把产权的事就忘了,事隔二十年后大伯去世了,我爷爷作为证人也去世了,大伯家人在收拾旧物时把老的房产证翻出来了,开始说瞎话,说这个房子是他们的,目前这栋房子所有的亲朋好友、村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