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当时只是双脚往前一撑、车子呼啸而过,回家才发现脚剧痛,当时是中午回家吃饭,因为脚太痛,下午请假没去上班。
你好:本人是一名保安``因晚上我们骑摩托摔伤(我是做摩托的,我们在巡逻的路上摔的,因为是冬天路滑车撞到了隔离带上)右足跟腱断裂缺损`住了半年多的院(到现在还没好呢`走路一瘸一拐的)``住院期间医药费都给报了`伙食费一天30远`护理一天50远``(不知道给的何不合理)住院期间没给开过工资`出院以后一天10元的生活费``
事情很简单.甲方上班途中逆向行驶,双方都是电瓶车,相撞,对方当场就走人了.甲方牙齿断了两,现在甲方提出工伤认定.甲方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认定?最好给出法律依据,处理意见越详细越好.注: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和保险.感谢感谢~!
06年我左腿车祸被评为六级伤残。现在上下楼梯要手扶。由于不方便厂里叫我做门卫。上星期上班一同事关门太猛,把我左手食指指甲段压成了肉蒋。医生说没法接只好指甲拨掉。指甲段丢失。 像我次只能是十级,但是十级的话我有点不服。因为本身我有六级伤残,这次工伤总不能按正常人来评。所以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次工伤认定时
我是下班路上与汽车相撞,在企业里我缴了工伤保险。那么我申请认定工伤需要哪些证明?这些证明需要原件还是复印件?都用复印件可以吗?
因受伤范围不属于工伤所以认定处通知我方前去撤销 不知道需要什么证件所以前来咨询 撤销书是要去当地部门填写还是要自己写的?还需要什么企业的文件么?比如营业执照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