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5-25在一家家具公司厂内订购了一套沙发并且交了定金,我现在要求该公司将沙发送过来,但该公司说合同丢了,而且说过期了,并且说不能按合同上的价格将沙发给我了,但家具买卖合同上并没有说合同到什么时候过期,我想问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有套按揭房卖,当时买方答应付首付给我结按,因签定金合同当天我没空,叫我母亲签的,后来补了个委托公证,约定结按当天签买卖合同,但约好的结按时间银行因故不办业务,故未签买卖合同,之后买方不想买房了,要我把定金退他,说是已经过了合同期限,合同就解除了,我是否一定要退他的定金呢?
丈夫得病,认知障碍,妻子能否独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变卖,(产权证上只写了是妻子的姓名),如果有不知情的第三人付款给妻子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此外,这种情况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产权能否过户? 假如过户了,那么是否这样的购房合同就生效了?丈夫还有何办法要回房屋? 另外,如果为
我们生产队十年以前和中学签订一买卖合同,但是合同签订以后对方未付款,过了十年又想要我们队上的土地,前合同还有效吗? 备注,此用地用县政府同意征用,可现在的价钱维持和十年前一样的价钱,只增加了点点补偿款。所以村民不同意卖了,村官是否有资格或者权利卖此土地? 一楼律师请给准确答案,应该没有效这太含糊了
一家开发商要安置被拆迁户,在建安置房时使用的土地不足,与我协商拆迁我的房子,答应安置我一套房子并按市场价格卖我一套,我同意了。但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在安置房协议上盖的是县拆迁安置办的章,卖我的那一套只是开发商个人的签名。两年后交房时开发商不同意卖我那套房子了,理由是1开发商签名是个人行为,他不是开发单位
专家们好!卖方的房子是单位的集资房,单位还没帮办得房产证,就自愿和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单位一办理好房产证就拿给我,但已说明房屋不能过户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我一次性付清房购款,请问,我们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我们购房后去公证处公证过,这样是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在乡镇A买了50亩的地,有大土地证,后来B以配载楼的形式盖了10幢楼房,但是未办理到房产证,我现在和B签订买卖协议,未公正,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儿子将母亲在农村的房子卖了,在未得到母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也未办理公正,未得到村委会的同意,未进行产权过户的情况下,这份非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这份合同签订有5年了,今年趁我给我儿子办满月酒的时候,买房人从我母亲手中将建房证拿走,我家是否可以将建房证要回 购房人是我堂哥,他已经在本村有一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