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地来上海打工的,03年在嘉定区租了一30平米的房子做摄影及广告设计生意,现面临动迁,拆迁办说我们没有停业损失及搬迁赔偿,营业执照有7000元,但上海本地人的是10000(即使从未营业过)。我们的营业执照是我们自己的。 10月8日,村拆迁办把水电停了。要我们搬走,明确说承租人没有搬迁费、安置费和停业损失补偿,他们这里拆迁是按农村拆迁执行的,我们租的房子主要部分被认定是违章建筑。不过这里的土地好像被征收了,在上海市城规划中被划为五类地段,可惜查不到被征收的文件。 请问像这样情况,《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还适用吗?我们能有什么样的补偿,该如何争取?谢谢
你好,我们家这边要拆迁,房子大约有80平方,是做裱画用的,有20几年的营业执照,不知道拆迁有没有赔偿,拆迁的人说房子用途是住宅,没有赔偿,请问合理吗?我们同一个地方早些年拆迁的有人口钱,现在拆说什么都没有只有平方换平方,我们房子的地理位置很好,相对同一地段盖好的房子,光是租金一个平方就要200元,而且在量房子的时候只量
小梁的爸爸十多年前购车房两个(当时购买凭证只有盖章的收据),后改建为商铺使用,营业执照是办小梁的名字,现该铺位转租他人使用,按理应该让租客自己办理执照,但资询过相关部门后,原有执照取消了就不再发。所以只能继续用小梁的营业执照,他担心租客会做什么违法的事导致他要承担法律责任(租客是卖烟酒的),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