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19点35分在广东丰顺县206国道新铜路口.72岁过公路被一辆粤MS0933小车撞倒.当时小车杀车伤痕迹为7.8米.老人撞上车头.然后飞出2.7米下地.10日15日丰顺交警说;事故分五成.大家认为合理.社会还有公理吗?
急!急!急! 大行货车在325国道向广州方向行驶撞上了正在转弯的自行车,一人死亡,死者是一名37岁的男人。 注:1.自行车与机动车同向行驶,机动车当时以50时速行驶在国道内则(超车道)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行车道上,当为晚上21点钟左右,此段国道中间只有双黄实线,没有中间分格物。相撞的原因是自行动车向左急
老人已过世,冒领老人养老金,要受到什么刑事责任?如果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具体法律规是怎样的?谢谢。 谢谢。想请问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何界定罪名的轻重的?有相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吗?什么情节才是构成犯罪?十分感激解答!
我已同事无牌无驾驶证酒后驾驶摩托车撞老人至腿残废,没钱赔偿,后果怎么样,请各位律师指点 坐牢要几年,对方要赔12万,医药费6万
在有双黄线的马路上,我母亲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汽车撞倒,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们能过得到多少赔偿。
马路有双黄线,我母亲看到是红灯可以通行,于是骑车横穿马路(但不是在斑马线上),骑到马路中间的时候,变成了绿灯,一辆汽车行驶过来把我母亲撞到(其车有超车嫌疑),眉骨位置缝了三针。交警部门会怎样定责任,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望详细说明,谢谢。
您好,在乡村马路上,人从副驾驶下车又从车头前过马路被后面行驶的车撞了,过马路的人有多大的责任
我母亲骑自行车在一条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及无任何警示标志的单向双车道,由西向东横过马路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且速度较快的大型货车撞倒在地,严重颅脑损伤送医院急救后不治身亡。在事故现场有明显的刹车印,刹车印约30米,母亲被撞时倒地的位置为东面非机动车道(路边)。此条道路两边为乡镇村民房屋,距离非常近,所以
我母亲骑自行车在一条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及无任何警示标志的双向单车道,由西向东横过马路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且速度较快的大型货车撞倒在地,严重颅脑损伤送医院急救后不治身亡。在事故现场有明显的刹车印,刹车印约30米,母亲被撞时倒地的位置为东面非机动车道(路边)。此条道路两边为乡镇村民房屋,距离非常近,所以
我母亲骑自行车在一条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及无任何警示标志的双向单车道,由西向东横过马路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且速度较快的大型货车撞倒在地,严重颅脑损伤送医院急救后不治身亡。在事故现场有明显的刹车印,刹车印约30米,母亲被撞时倒地的位置为东面非机动车道(路边)。此条道路两边为乡镇村民房屋,距离非常近,所以
为确保安全驾驶,因抢救伤者未标明位置是事故的全部原因。事故双方一方机动车,一方行人儿童,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儿童无责任
我爸爸60多岁看了在无来车的情况下过马路的时候在路中间,被突然窜出来的葙式货车撞成重伤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过路的地方没有斑马线,也没红灯,但是离车祸现场大概200米处有斑马线,不知道我作为受害方有没有过错,肇事方付医药费很不积极,有保险,根据了解对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司机2008年取得的驾驶证,还有如果对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