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村买了一农房近10年了,现拆迁原房主起诉法院要回房子我父母不是本村的,法院己判房屋返还,下一步我们怎么要求他给我经济赔偿呢谢谢你们给我个正确建义。
我2005年借钱买了一市郊农村的二手房,过户了,户口迁了,当时此村还是归县域,以后划为市区,房地产权证上的土地栏里是空的,土地应该是集体土地,拆迁自建的小区,我是本市别县的农业户口,为了小孩上学迁到这里变成了非农业户口,我这个房地产权证不知是否有效,买卖此房都是按商品房缴的费用,如果以后拆迁有
农房不能过户想转给某人怎样才具有法律效益赠与或者买卖哪个更好一些?需要做公正吗?商品房做了二次抵押贷款没有房产证不可以过户想转给某人 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益 需要公正吗??请详细些谢谢了
我父母于1998年来到大连旅顺 98年年底在旅顺农村买了一处农房 当时房主夫妻过世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也不懂 就与房主的一个女儿签订的购房合同 (现在房产证与土地证都在我们手里 还是原去世房主的名字 没过户) 现在听说要动迁 房主的其他儿女起诉说当时我们签的合同无效 想把房子要回去 请问 我们属于善意第三方吗?我们的
我父母分别于2002年、2005年去世。因我长期在外地工作,于是我哥就把在农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并通过社和村委会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甲方是我哥签,加有盖章)。房子于2008年过户,但经查实,合同上竟然还有我妈签的字, 现在听说要动迁 ,我觉得当时他们签的合同无效, 想把房子要回去。 请问: 我们的权益会受到保护吗?
我父母分别于2002年、2005年去世。因我长期在外地工作,于是我哥就把在农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并通过社和村委会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甲方是我哥签,加有盖章)。房子于2008年过户,但经查实,合同上竟然还有我妈签的字, 现在听说要动迁 ,我觉得当时他们签的合同无效, 想把房子要回去。 请问: 我们的权益会受到保护吗?
2001年原告将农房卖给我家,当时法律也没有明确界定农房买卖事宜。12年了,因现在房屋拆迁升值原告(卖方)利欲熏心反悔,向法院起诉原买卖行为无效。请问: 1、依《民法通则》所说诉讼时效2年,现在12年,是否过诉讼时效? 2、有什么方法能解决我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