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单方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本人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加班费和补偿金,得到仲裁支持,但仲裁判决公司应给我赔偿金的,所以申请时按补偿金算的结果损失了一半多赔偿费,因仲裁结果基本支持了我的请求,想象能尽快完事也就算了没再起诉,但随后公司又到法院起诉了,前天庭审时法官告诉我说会维持仲裁原判,目前等待中,但
我和孩子父亲已经离婚一年,结婚和离婚都是在对方居住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后他一直没支付抚养费和学费。问他要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最近干脆把联系方式也换了,联系不上了。因为是协议离婚,查过资料说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通过起诉才能解决。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