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王某、陈明合伙在集体土地上修商品房,该集体土地承包人问我们要10万元青苗损失费(没有协议),给了5万(没写收据),剩下的5万元土地承包人逼赵某,王某、陈明打了现金借条,后来赵某,王某退伙,陈明继续修建,完工后陈明把房子卖完了,赵某,王某没有分利润,然后,陈明问赵某,王某要借条上的5万元钱,赵某,王某不给,陈明向法院起诉赵某,王某还打的现金借条上的5万元钱,(集体土地承包人拒不承认是青苗损失费,)请教律师,1.陈明能否向法院起诉,2.法院将如何认定,
已通过仲裁了,现在递交起诉书后,法院说关于起诉企业补缴社保的主张不予支持。 归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如果他们不管再进行行政诉讼。
我们是1995年将户口迁进丰裕裕兴村七组--由于户口落时土地承包田已分田到户他们提出我们不能分的土地承包田并且有协议2000年重新实行土地承包制使用证由于户口迁出老家以户口不在为由并未分田裕兴七组分田我们并且16年来我们一直承担裕兴村一个公民所有的义务2009年由于238省道改道工程需要我家需要搬迁并且裕兴七组仅有的
2001年我被靖宇县农村信用社开除.开除后我多次找过信用社领导领导说他处理不了是市信用社做的决定.由于开除我时没有给我书面通知书.我于2007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解释(2)提起诉讼.靖宇县法院于2010年5月作出裁定.依据此司法解释(2)第13条之规定.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由于中断.所以超诉讼时
2001年我被靖宇县农村信用社开除.开除后我多次找过信用社领导领导说他处理不了是市信用社做的决定.由于开除我时没有给我书面通知书.我于2007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解释(2)提起诉讼.靖宇县法院于2010年5月作出裁定.依据此司法解释(2)第13条之规定.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由于中断.所以超诉讼时
我刚进我现在的足浴公司 在公司学的洗脚 但扣了我500元押金 对方强要我签合同 说做满一年才有退 他是否已经侵犯了劳动法 我是否有权要回我的押金 我主要经过什么重要的途径维护我的权利 拿回我的押金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想问大儿子是否有动迁评价购房面积? 家住金山区朱行镇保卫村五组,2007年4月动迁,爸爸农村户口是户主,妈妈弟弟我是非农户口,妈妈弟弟动迁时把户口迁到农村,我的户口从读书时迁出,工作后迁到单位金山区朱泾镇,一直未签回来,在动迁时因为我户口不在农村就没给我任何的动迁补贴、平价购房面积。人家非农户口、甚至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