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在财产拍卖中,如果两个以上债权人同时申请以物抵债,法律规定是抽签决定,但是如果拍卖财产不足以清偿抽签抽到的债权人的债权,那抽签没抽到的债权人就不能就该拍卖财产得到清偿了吗 这样有失公平吧如果比例清偿还公平一些不是吗
2009年8月份,我56万元买了一处房产,买的时候是在中介公司买的,该房是法院拍卖的,但是现在的房主人也就是卖房给我的人,没有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房产证还是以前那家人的,由于当初我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较少,于是就稀里糊涂的达成了以下协议: 1、由于该房屋买从法院买出来到现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这一道手续也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三十条的不解之处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既然拍卖成交后,拍卖已经结束,为什么还会出现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呢?还有,请问这些情形包括有哪些呢?
我通过合法拍卖程序,竞得拍卖标的物,该标的委托拍卖是法院,标的物在交付过程中,部份标的物被案外人无理霸占。案外人在拍卖前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而且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和法律依据,为什么拍卖后至交付时才无理霸占买受人的合法财产,霸占后过了2个月才向新院提出异议,法院裁定案外人的异议成立,将买受人的合法财产作
一个公司欠我们家钱,准备打官司让他破产,现在想咨询下,这个公司评估市值100w,对其进行破产拍卖的时候有没有拍卖底价。如果一直没有人竞拍购买,请问这个底价会不会降低(100w变成10w)。一直没人购买又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家一直拿不回债款?)~ 已经保全过了
因欠银行贷款唯一住房被拍卖,房主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只有妻子照顾有四名儿女,拍卖后还可以住多久,原来家中的装修可否拆走?
股份制企业现在是资不抵债,公司欠职工“三金”和工资,现在请问兼并,破产或者拍卖那个有利于工人的利益,其中三项的利在哪?弊在哪?现在要我们工人选择,因为我们工人对这些不懂,请帮忙给详细解释一下,急求!先谢谢各位律师了!
准备竞买一栋旧楼,请问,当成功竞买后。 1:产权过户,土地证。是否会由拍卖公司一起办理。而后再付清全款。 2: 要做公证的话。买受人一个人拿相关材料去公证处办理。还是必须双方都去。 依据是: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本公司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
我爸因为房屋居间合同的违约,法院判支付10万违约金给下家。但我爸妈无力偿还。请问如果下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我爸妈的一套拆迁房(市值140万)的房子是否会强制拍卖?(注:我妈名下还有一套宅基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