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五月份在一所学校设立在我市里的一个站点上工作的(试用三个月以过),由于我们这个站点今年的招生没能完成任务,招到的学生数量不理想,所以学校决定取消我们这个站点。请问我们能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吗?
我在某单位工作(门卫)到现在为止已7年了,现单位要解聘我。2008年前单位又没有给我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请问2008年前4年多有没有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社会保险包括那些种类?2008年前和2008年(包括2008年)后单位都没给卖社保,请问单位该如何进行补偿?另外,08年和09年单位分别给我签定了每年一次(已签定了两次合同)
我是O2年进厂的,到10年7月3O号合同到期,现单位要解除合约,可赔偿金不是从O2算起的,厂方从o8年算起只给我三个月,请问合理吗?
本人在2008年8月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职位是品质管理课长,为期2年。由于上级领导变更的关系,公司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2009年3月发布了一份任命书任命我为技术课课长,现原有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需重新签订的合同上职位变更为技术课课长,但是由于岗位差异本人不适应现在岗位,感觉工作压力太大,不想续签,这样的情况能
我在2000年到2006年12月底都是在电信上班,养老保险也交到了06年底,07年1月的工资他们还发给,2007年1月31日后电信不再给续签合同,不给续签就是辞退了不给去上班了,电信公司是否有经济补偿和每月发放失业金的义务?我看到有的同事前几个月也是被辞退了,电信公司就主动的赔偿了他们,我们当年为什么没有给办理?是否当年
我于03年到现在的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购买了医保社保,现在单位要对我们实行劳务派遣,要与我们签定两份合同,一份是劳动终止合同,一份是单位聘请的中介与我们签定新的用工合同,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能不能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
本人在一个单位做事有六年多了,2007年10月到2010年06月。在今年6月,合同期满。单位不与我续签合同。我做工有差不多有七年了。但是,单位给予我的经济补偿金只有3个月。即2008年1月开始计,而2003到2007年12月,就没补偿金,这样做合理吗??我问过一些人,有的人说应有7年补偿金,而有的人说只能从08年开始有!??为什么
07年8月26入职,2010年11月28日合同到期,如现在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3.5个月还是4个月的经济补偿呢?还有发现公司8、9月份的社保未帮我交,以前帮交的社保里面,失业保险只帮缴1%,医疗保险只帮缴7.5%,关于社保方面,公司做的合理吗?该怎么办呢
下面是单位给我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xxx先生:你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合同期限):2008年12月17日至2011年12月16日,现因销售网络调整,我单位已不能为你提供工作岗位,你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于2010年9月30日起解除,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我单位将依法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
请问我是05年11月到公司任职,07年11月重新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到2010年11月止,现公司提出不准备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几个月的经济补偿?(原合同中未对经济补偿的年限进行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