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与B君是房产共有人,A君把房产卖给C君有合同,C君又把房产卖给D君,后来A君不知什么原因要把房产赎回,向C君借款,写了欠条合同,后来A君死了,B君是否要偿还A君的欠款,C君是否构成诈骗?(A君与B君是父子关系,所有卖房产的事情当时B君全不知情),如果构成诈骗B君应当怎么做?
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认识了有大概半年时间。去年八月,突然说他姥爷病危,找我借4000块钱,写了借条(说十五日还钱),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有点犹豫,还是借给他的。但现在打电话他也不接,问他要住址也不给,我该怎么办呢?
请问,如果以交友为名多次以虚假信息骗取对方钱财,是否构成诈骗。虽然写的有借条,有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证明。但是无偿还能力,而且此人还多处有欠帐。有固定收入,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将他的工资收入打入我的帐户。直至他还清为止。
有一个人以自己百分之十的股份作为抵押,跟我的朋友借款十五万元,但是借去的第二天他的手机就联系不上,一直到现在有半个月了还都没联系上人,这种行为是否可以构成诈骗,怎么办?
我的养女是通过工友也是她的阿姨给我抚养,我的工友和我说亲生父母没有钱,没有能力抚养女儿了,希望通过我的工友找个好人家收养他的女儿,还说亲生父母以后不会再和她相认回来,后来我就把她收养下来了,我工友在我的养女0岁-17岁都来偷偷探望她,直到我的养女16岁,对方亲生父母私下给联系号码给我的工友(也是中间人)交
2007年我在一家有劳务资质公司办理加拿大出国劳务,与2007年11月1日LMO( LMO是加拿大雇主在雇佣外国工人之前或者预先核准雇佣大量劳工必须申请人 力资源部的劳工市场意见,劳工市场意见的有效期不会超过12个月)公司样我 们与2007年11月1日交押金25000,到了2009年6月,LMO早已经过期,中介公司 到现在2010.7
我是长春的 联系了个上海的鱼批发商 进了3000元的鱼 他跟我保证鱼质量好到货不会死亡 发的是空运 到机场接货时发现都是死鱼 有机场工作人员开具的事故签证 现在他不赔偿我 还说发了3000的货 鱼死是机场的事 机场不给他赔付 他不管我 算我倒霉。 这样的情节能构成诈骗么 我要的是活鱼 死鱼3000我怎么可能进。
我与女朋友在2003年初开始相识相爱了.在同年9月我们开始以夫妻名誉公开同居生活(未办婚姻注删.她不肯去办).在2007年(自2003年相识至她离开我时.她花去了我不少于40万元.但没有起法侓证据的)年底她从我家偷偷地走了说和我分手.我也到处去找她都毫无音信.大约在2008年4月我找到了她用的电话号码.我给电话叫她回来.她说要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