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05年为朋友担保贷款4万,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收到法院传票说我朋友还没还钱,说我和其它2个担保人都有连带责任。贷款人和其它2个担保人都没收到传票就我收到了(主要是那3个人搬家了但是人都还在本地也能联系上传票发以前的地址都没收到),开庭的时候就我去了 ,但是法院那边说就我一个人来了开不了庭,过了3个月了就在前几天又给我发了一张传票。还是那样只有我一个人收到了传票,法院那边告诉我都给他们发公告了。到时候你准时来就行,我想问的是 : 1.就我一个人收到传票,到时候执行的时候会不会只执行我一个人。 2.贷款人和3个担保人都比我年龄大,有开公司和固定收入的,都有能力还款,就我在本地打工没存款,就一套自己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准备明年结婚用,这种情况下如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应该轮不到我吧,不会威胁到我的房子吧。 3.还有就是 我可不可以不去 ,要是去的话,我应该怎么说。当时担保的时候我才18岁(其实贷款人有能力还款有车有房子的,就是想赖着不还)我估计他开庭那天也不会去的。
您好,基本情况;向邮政储蓄银行总计贷款10万,已经过了还款期限,经法院调解,三方公共承担相关责任,现在总共连本带息还了8万多,还剩余3万两千多,因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已经没有能力偿还,现在第一担保人离开本地外出打工准备偿还剩余债务,请问法院是否会有权通过强制手段执行第二担保人?或许可以有权全国网上通缉
2009年3月份我妻子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我的身份证,户口薄拿去帮我一叔辈兄弟在农村信用社贷了5万元钱,可是在担保人的签名上我不知情,是我的妻子代我签的名字,现在贷款期一年的期限已到,信用社的人找到我追收这笔贷款,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吗?
去年4月我父亲帮一个朋友担保借款了12万,借期一个月,因为我父亲的朋友跑了,5月份债主找我父亲来要债(是个所谓的“黑社会”),后来这个债主说了一些威胁的话但倒没有把我家里人怎么样,后来债主起诉了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但是那个朋友所有的债务有300多万,家里所有的财产只有一套房子(值50万左右)而我父亲名下又没有
同学买手机 我帮他做的担保 但是他总是不主动还钱 我催他 他还不愿意 虽然最后是交了 但是我现在很担心因为他不按期还钱 而对我的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如果他再不按期还钱 我该怎么告他?
现有一个借条如下: 今向债权人借到现金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借期壹个月到2008年07月30日还清,到期不还清的,逾期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签字: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关于合同担保人的问题:商铺出租合同,我是甲方,我出租店铺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乙方还找了个担保人,三方都在合同上签名了。问题就在,1、如果甲方和乙方发生法律关系,乙方违反合同后,甲方追究乙方责任要求赔偿时,乙方跑了或者没钱赔偿,是不是担保人可以赔偿承担乙方的全部责任?2、如果乙方违反合同无法赔偿
我哥 欠人家钱 我爸是担保人 但现在 债主找不到我哥 找我爸(担保人) 但我爸也找不到我哥 已经上诉 我想知道我爸(担保人) 有什么可以采取什么办法 如果担保人没找到 欠款人 最后依据法律有什么结果 谢谢
各位律师叔叔们,你们好!请你们给我分析一下我的事情 我爸爸在银行工作,06年给不符合条件的人放贷50万并为其担保,而不久该人携款逃跑。现在银行限令明年9月前还清所有款项,我家改怎么办? 有人说只是要担保人在报纸上登报寻找借贷人,半年之后仍然找不到的情况下,有权去法院宣告借贷人死亡,法律规定只要借贷人死亡
请问,我为我朋友做担保贷款5W做资金周转,在担保人填写那一项是工作人员给我写我的名字和填写我的手机号码,其他的就没了,如果借款人在相应的时间内还不了钱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替一个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作担保人,只是在公司签了字,并没有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请问这样还算不算是担保人?另外两个担保人都提供了证件,也签了字。如果出了问题,公司是不是还可以向我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