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张家港某校的一位人事代理人员性质教师,今年校方宣布:人事代理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并在教代会上通过,请问这一作法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吗? 若不合法,我应该怎样作?
单位一同事10年前与单位签定了内退协议,当时协议上有一条,不享受单位的仍何福利待遇,现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和绩效工资,他又提出要给他签聘书,也要享受绩效工资,单位领导认为没上班不签聘书,也不应享受绩效工资,现在他离退休还有5年,单位领导这样作对吗?
我妈06年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返聘工作一年后为继续工作,返聘期间未签返聘协议,口头约定返聘期间的工资为1300元。但是领导考虑到我妈有退休工资,就约定扣除300元,为1000元。今年单位要求我妈再退还单位300元。说只能把整个养老金扣除剩下为当时返聘工资。即要退12*300元。这部分钱一定要退吗?谢谢
您好!我是江苏扬州的,我是1992年地方政府搞户口买卖,把农业户口买成了集镇非农户口,但没有享受到任何集镇人员所享受的工作安排和福利待遇,一直以来重未离开原户口居住地,也和其他农业户口人员一样缴纳了村里的水利工程费用,1995年我女儿出生,因为我是招在家里的女儿,我老公户口在外镇,女儿户口也报在了我的户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