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我和我的朋友在2013年12月份一起买了电动车,她的在过春节时被派出所扣押,以后被罚50元,过15天就领回来,我的是在2014年2月26日被交警扣押,上面的罪名是《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以后以称重超过40公斤为由,没收我的电动车,我们都有工商发票,都有合格证。请问发票有何作用?请问交警这样做合法吗?
自己开车撞了对方无证驾驶摩托车,造成对方有点骨裂,现在车被扣,但交警说要交押金才能提车,请问这合不合
自己开车越双黄线掉头,撞了对面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摩托车在主道上)造成摩托车司机盆骨骨裂,我的车只交了加强保险,现在我已垫付了将近一万医药费,而车被扣交警队也已5天了,今天交警队说要我拿了验车报告去交押金(8000元),然后才能把车提出来,请问这个合不合理? 问题是:1、这个押金是作何用途,如伤者要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