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居民,前妻是朝阳区农民,96年结婚,她在本村要了一块166平米宅基地,是乡里和村里两级审批的,户主是她一个人,我们一起盖房6间约100平米,那时很穷钱多数是我借的,2007年我们离婚了,法院判给我房子两间40平米,和40平米院子,现在房屋面临拆迁,乡里拆迁公告写到‘ 本村有房的,但是户口不在本村的,只能
母亲遗嘱公证将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父亲早已不在),遇到拆迁,这时怎么保证拆迁后的新房屋还由这位子女继承呢,另外:母亲年事很高病危,不能再去公证处 房产与父亲无关,是刚买的
我的门市房58平米,坐北朝南正房,南北通透。在没和我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被强行拆除,并告诉我只能给坐东朝西不通透的厢房,我不同意,开发商就不和我签订补偿合同,按规定应给的原房装修费和房租也不给,现在,我依靠生活和交老保的门市房收入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农村户口,现在再镇上买了商品房,现在听说要拆迁了,我们户口还没有迁过去可以得到赔偿吗? 等待回答,谢谢
你好,现在的情况是3口之家只有20平米的房子,在农村,再盖的话最多盖到70平米,请问这种人多面积少的情况拆迁一般能拿到多少房子呢,谢谢
1.房子修建的时间有20年左右了,现在遇到国家修路而被征用,房产证由于办理的时间过长,在几次的搬家过程中被遗失了,农村房屋房产证可以到哪里补办吗? 2.这个在农村的房屋由于我父亲当时在房屋建好后第二年过世了,这个房子现在是由我伯父和爷爷他们在居住,现在由于被征用,我爷爷说这个房子是他修建的,与我们无关,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