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公布了租房信息,一承租方通过中介要租我的房,我对承租方交满意,基本达成了协议,但中介要求我们三方签由中介公司拟的合同。我认为我只与承租方签即可,没必要与中介签。我的想法对吗?麻烦给我个说法。谢谢!!
2009年度10月30日,我与金海家苑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即把自己在劲松的一处住房交给他们代为出租,当时合同上说明2010年10月30日把房子交还给我,代理期限为一年。2010年9月初,我至电该公司,欲按期收房,该公司答复说没问题。10月1日,该公司至电给我说不能把房子于10月底交给我,因他们与租户
我是和别人合租的。可以说 我是租合租人的,现在他要搬走。我和房东重新签了合同。租期从 11月8号开始。 出租合同上没写出租房具体地址 合同是否有效?我现在不想租了,是我违约吗?
我想问一下! 我家旁边天天放低音炮,严重影响我的生活(找过多次) 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退房吗?可以返还押金吗? 合同上有写到: 甲方在有以下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基本生活! 我想问一下基本生活代表什么? 被扰民算不算?
2008年9月30日 我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出租代理合同》,但该公司已于2008年8月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现在我是否可以请求仲裁撤销合同,且如果合同被撤销会不会被承租方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房租。 乙方为个人,但盖有公司的印章
2008年9月30日 我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出租代理合同》,但该公司已于2008年8月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现在我是否可以请求仲裁撤销合同,且如果合同被撤销会不会被承租方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房租。 乙方为个人,但盖有公司的印章
2008年9月30日,我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出租代理合同》 2008年7月16日,工商部门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但吊销日期: 2008-12-09 这样的话9月30日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且被执照吊销后如果甲乙双方对合同存在异议的话合同要如何处理,是否必须要重新签订?
2008年9月30日,我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出租代理合同》 2008年7月16日,工商部门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但吊销日期: 2008-12-09 这样的话9月30日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且被执照吊销后如果甲乙双方对合同存在异议的话合同要如何处理,是否必须要重新签订?
A将房屋委托B处理,协议公证了,B的配偶将A的房屋出租了,出租合同有效嘛?
A将房屋委托B处理,协议公证了,B的配偶将A的房屋出租了,出租合同有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