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7月份,我和一个老乡加校友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原文如下: 深圳市xxx公司地板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xxx公司 乙方:XX(我的名字) 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出地板品牌、公司渠道及相应知识产权等,乙方出壹拾万元(¥100000.00)现金,共同合作开展木地板的业务。 二、乙方占实木地板
我想和挂扣的公司写份合作协议书要怎么写,希望高手提供下范文谢谢了
因本人自己没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结算商场销售款,所以我想找家公司挂扣走帐,我找朋友开(进项=增值税发票)给挂扣的公司,难后挂扣的公司再(开出项=增值税发票)给商场结算,商场再把款结算给挂扣的公司。难后我再找挂扣的公司拿钱,我想和挂扣的公司写份合作协议书要怎么写,希望高手提供下范文谢谢了。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国营林场的农业家庭户口,在林场居住23年的居民。今年国家给我们林场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林场的职工都在城里分了楼房,可我们也在林场居住,也是林场户口,是“农业家庭户口”就因为不是职工,就分不到房,我觉得这很不公平,以前林场大会战造林都有我们,为什么一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时就没有我们的份了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海伦市人,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进行棚户区改造,我家房产证登记可使用面积是148.2平米,房屋面积不足50平米,现在开发商说只给房屋面积的补助,回迁的话,要按每平米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补足换购50平米的单元楼面积,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家有四口人一旦房子拆除,搬家费要自己承担,最重要
我们这属于兵团单位,位于乌鲁木齐郊区,我们这是2000年倒闭的。也没怎么补偿我们。近10年没人过问过我们。这2年房地产热了,我们的上级单位派了一个小公司,来改造我们这的平房,【大都建于60年代,现在是60平米以下750元60-70是1523元 70-80是2500多元。我想问下这样合理吗?
我是棚户区改造区。现看了江西省文件是住房面积不足36平米补足36平方,而到了咱们本地却被政府改为了30平方,而低保户才能享受36平方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难道是我们没读懂文件精神还是地方擅自改动文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