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外来打工的在和同时发生口角之后,他叫别人把我打了,当时是下班时间,我没有报警事出72小时之后我才报警的,当时在72小时时公司经理出面解决现在经理说解决不了了我才在72小时之后报警的,现在警察说,你要解决就得和打我的人一起上看守所,我觉得怎么会这样呢,分明我是受害者我也得上看守所,我觉得冤,因为现在医药费用都是我出的,打我的认不出钱
各位律师: 大家好!我的事情具体过程是这样的:2008年8月23号我在我们单位餐厅吃饭时候,在打饭时(我们单位吃的是自助餐)胳膊不小心碰了我们一个同事王某一下,结果他马上转过头来瞪了我一眼并骂了我一句,因为王某是我们同一部门的员工,大家平时都在一个办公室内工作,以前也从没有任何过节,所以我就说了句”不就碰
同事一起喝酒,因发生口角,最后打架,对方手背肌腱打断,头部缝8针,这样的案件需要怎么处理.赔偿有限度么。
我有个朋友,他在一个福利工厂打工,是他工厂的厨师,做饭给工人吃的, 他们工厂有个工人,是个二十左右的残疾人,因为利益吧,跟我朋友吵起来的,哪残疾人仙动手,将整盘菜倒在了我朋友脸上,我朋友就给他一拳打在他鼻子上,轻微伤都构不上,哪残疾人居然大叫,你健全人居然敢打残疾人,我朋友身高180,哪残疾人只有160左
一天我和同事发生口角,我上前推了他一下,当时其他同事把我抱着,我不能动弹,和我发生口角的同事用钢敲棒我把左手打成小骨断裂,该怎么处理。 我不懂法律,希望好心人帮忙。
赵律师您好: 近日,我与单位同事发生矛盾打架。时间是休息时间,地点是单位宿舍。起因是一些琐事,过程中,我们互相都打了对方。对方眼睛被打破,缝了共计4针,我右耳,右臂有软组织挫伤。后单位领导明确,此事发生在下班后,单位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现单位作出处理决定,双方均有警告处分;按责任我承担70%的所
我 与同事在上班期间发生打架事情,当时我在办公室上班别的部门同事到我办公室睡觉,后来我提醒他别躺在桌子上睡觉,坐在椅子上,他听后反而没有听劝,还大骂,打我后来我在自卫的基础上打了起来,他报警住院了。
弟弟在上班的时候。班长进来骂他。然后两人起了争执。把他同事的右手大拇指打骨碎了。现在派出所要求两家协调赔偿。他那个同事现在要求很大。要很多个赔偿项目。现在这样的问题一定要赔偿给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