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村于91年左右田地全部被政府征用后卖给房产开发商,后于07年按户口本分予每户一块60平米的宅基地,户口本上有父、继母和继母所生儿子的名字,请问这块地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还是父母和儿子三人的共同财产? 因为现在父和继母准备离婚,继母坚称她的儿子也有一份,我父亲只占三分之一,所以想知道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这块地只属于夫妻二人?谢谢。
我尚未再婚之前,与兄妹之间对父母的家产签订了家产分割协议并进行了公证,获得了一部分房产,但房产证上面依然是我父亲的名字。 以后我又再次结婚。现在老家房屋拆迁,我用获得的拆迁款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 请问这套房子还有剩余的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张某与女方黄某于2012年1月结婚。婚前张某上学时其父亲直接给他买一处四层店面房,用于出租,租金每年20万元。婚后该房屋的租赁、租金都由张某父亲负责。2013年12月,申请离婚,请问店房出租所得租金属于张某与黄某婚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买车一方出的钱,名字也是她的,请问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4年,有一儿一女,现在她出轨,离婚是肯定的,请问上述的房产、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请问1下,结婚后女方和孩子的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女方因为拆迁用户口分得的房子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请问1下,结婚后女方和孩子的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女方因为拆迁用户口分得的房子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