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与男方已离婚,离婚条件是男方给女方3万元,房产归男方。现在,女想要房子,但男方索要17.5万元,女同意。但鉴于男方狡猾,女想要与男方签一份协议,如下,请律师过目,看是否存在法律漏洞。 协议所说房产是指位于乌鲁木齐开发区二期金阳卫星花园五号楼的一套八十三平米的住宅,二楼“四零一”室。该房产是双方婚前于2006年11月首付四万五千两百五十元、由男方以公积金方式贷款十万元购买,户名为男方。现男方自愿将该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女方为此支付给男方十七万五千元。女方将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六万元打入男方帐户,用于支付剩余贷款以办理房产证。余款十一万五千元在男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一次性打入其帐户。 该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均有效。
我和前男友一起买的房子,但发生了一些问题,现在需要分财产。 其他文件和证明都有,只有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贷款还未还清。 问题1: 这种情况下,可以去法院诉讼请求分割财产吗?还是只能和他和商解决。问题2:如果需要转售房子,需要走怎样的流程,是否需要把房产证办理下来,才能出售?
我父母留给我一幢房子,但某些原因把房产做给了我弟弟,现在我想把房产做回自己。请问像这种情况,用怎样的方式来处理比较合算呢(是赠与还是转让)?还有应需要哪些手续呢?望有一个比较详细的回答。十分感谢!
请问各大律师:男女双方一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双方的房产均归子女所有。实际情况是:女方现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男方现居住的房子,在当初离婚前,是由女方签字作为保证人的情况下,男方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仍是男方的名字,并由男方交月供偿还贷款。但是现在,男方以,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则
祖辈1960年已故,其子分别是大儿子(1990年已死亡),二儿子(健在),小儿子(健在)。现在祖辈房产分割协议已故一方只有他配偶签名了,他的子女可没签哦~不知道这协议书将来会不会被已故一方子女推翻?
1994年母亲用地契购买村证房一套,当时村干部建议母亲不要写儿子名字及自己名字,母亲只好写长女名字落户,购房款是两位老人多年积蓄,自购买日老人一直居住使用,2008年母亲得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一家不但不照顾老人还经常辱骂老人,让老人腾房子,他儿子结婚用,房名字是她的她就是合法的户主,还要与老人断绝关系。
我和先生准备协议离婚,但是关于房产问题起了争执。我们是06年2月结婚的,房子是07年5月买的,当时他家出了18万(其中5万是借他姐姐的,暂未还),我父母出了14万,还贷款了11万,现在没有还清。现在离婚我的意思是房产房贷均一人一半,可我先生他不同意,理由是买房时我家出的钱少,不同意分我一半,请问,在法律上我有一
我和丈夫想协议离婚,但就是房产的问题解决不了,他说是按市场最低价给我分,他要房子,但分房产的另一半钱又不是一次性给清,我现在没办法。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我有一个朋友单位打算建福利房,要求只能单位上的人购买.现在我朋友想把这个购买权转让给我.收我5万的转让费.购房的钱均由我出.由于是福利房,而且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去买,所以无论是交款\贷款\房产证都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办理,房产的过户也只能5年后才行.现在我想和他就购买权转让一事办一个公证协议,其中想包含:1.如果非我
我有一个朋友单位打算建福利房,要求只能单位上的人购买.现在我朋友想把这个购买权转让给我.收我5万的转让费.购房的钱均由我出.由于是福利房,而且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去买,所以无论是交款\贷款\房产证都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办理,房产的过户也只能5年后才行.现在我想和他就购买权转让一事办一个公证协议,其中想包含:1.如果非我
于10年2月份,男方按揭购买商品房(在建商品房),男女(未婚)双方协商后决定把女方的名字一并写在房产证上,因种种原因,在办买房合同的时候女方的名字没写进去,之后男女双方就此房产补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注明男女双方各占有50%产权,但协议只有双方签字和手印,没有公证过。现在男方母亲要求把房产名字改成她的,只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