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成立后,怎样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得利人恶意不返,将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我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我想询问不当得利怎么起诉那个员工 事情是这样的,11月11日那位员工离职过来己领现金工资,而15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网上发工资多发了一个多月工资给他,后来我们同事打电话联系他叫他退回给我们,当时他没答应。.之后我们怎么把他手机都不通 怎么追讨那个离职的人还回那笔网上银行多发的钱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亲用自己的户名的银行帐户给男方的客户银行帐户里打过款,婚姻结束后(打款时间距离起诉时间未超过2年),女方父亲可以向男方的客户起诉不当得利吗?胜算是多少?谢谢! 银行电子回单上写有货款,但这是女方父亲的钱,并且是女方父亲的卡转的,这样也是败诉吗?
身份证被盗,被别人在中国银行开了一张卡(身份证已挂失),有人向此卡打入十万零五千元,现在我成了被告,告我“不当得利纠纷”我市法院要我开庭审理此案,我应该怎样做,希望有热心律师为我解析。
举个例子,花100万购得房产,其中50万(一半)属于不当得利,如今房产自然增值为400万。此后当事人被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我有如下问题: 1. 需要返还50万不当得利,还是必须返还一定比例(一半)增值部分200万? 2. 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孳息。(希望有个明确的法律界定条文) 3. 有没有被判返还200万的案例?(我
我钱包于两天前不慎遗失,我调取了监控看到是谁捡的,而且捡钱的亲戚家小孩也到我店里说是她大娘捡的,那么她不归还我属于不当得利吗,我钱包里现金有5000多,数额够立案吗,恳请您的解答。
本人遗失一个钱包(有监控查看到拾到者),拾到者归还,但现金不见了,同时,遗失钱包里的卡有在柜员机使用过,但未消费成功,请问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
我手里有一份收条,是以”办事的“名义打的条,实际上是这个人冒充物业人员谎称能办车位而收的钱,现在事情已被拆穿,这钱也一直拖欠不还,法院也不予立案,现在能不能以不当得利的名义起诉,能不能胜诉,还需要我自己去物业取证吗? 这属于诈骗罪吗?如何到警方立案?
我公司在工资发放时,由于A和B同名,将本来属于A的工资发给了B,B已经离职,银行记录显示B已经将钱取走,现在B电话已经关机,请问提起诉讼有哪些程序?需要多少时间?